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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予:“离婚骗拆迁款”是公序良俗之失还是制度之殇?

发布时间: 2014-07-14 11:06:2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鱼予  进入电子报

  为了能在拆迁中获得更多补偿,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多个村近来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现象,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京华时报7月14日)
  为了获得更多拆迁款,多个村出现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有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已离婚。居然还有“奇葩”村民祖孙三代全都在同一时段内离了婚,其中还包括拄着拐棍被搀去离婚的80多岁高龄父母。在让人嘘唏,叹为观止荒唐“奇景”的同时不免想问,造成“离婚骗拆迁款”这样的景象是公序良俗之失还是制度之殇?是人性还是荒诞?
  村民如是说:“全都是因为拆迁,没办法。”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原本是民生工程、实事项目。为何变成了拆迁之过?其实之前为骗拆迁款“翁媳假婚”、“女婿与丈母娘结婚——离婚”“官员种房”等荒诞事件已让人看出了在拆迁利益的驱使下公序良俗的缺失,制度监管的之殇。在拆迁补偿款这一“肥肉”的引诱下,大规模假离婚和买卖户头,不但侵害了国家利益,更践踏了法律尊严,让人不禁想问,这样轻而易举的骗取拆迁款现场调查去哪了?数据核实去哪了?监督管理去哪了?谁在“钻政策空子”?
  “离婚骗拆迁款”说是“钻政策空子”也罢,说“合理利用规则”也罢,面对拆迁款的诱惑,一些人放弃起码的亲情、人伦,突击离婚,在金钱面前丢失了伦理道德,对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的肆意践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一人“离婚骗拆迁款”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人。当听见“不要害怕,跟我们没啥子关系,我们老百姓能犯得了什么法?”这样的言语,看出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和认为“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村主任能“空手套白狼”自己买下7个户头,多拿了530余万元。对于这么大的款项,别人的材料,当事部门毫无调查核实,就如此“慷慨”地支付。说白了是监管的责任心问题,是作风细不细致的问题。我们缺少的不是法律的严明和制度的规范,缺乏的是对法律和制度的严格执行,相关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法律的漠视、对制度的无视,将事关公平公正的职权交给这样的人群,是一种悲哀,也是对党和国家的一种不负责。
  人们常说,为人处世要有基本底线。就是说,凡事要遵守一定的道德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而“离婚骗拆迁款”是道德底线意识匮乏,荣辱观念错乱,是社会公共道德状况不佳的病灶所在。沿用著名法律史学家梅因曾说过的著名论断:“迄今为止所有的社会进步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如果说,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就是一种身份,而以财产本身的价值为考量就是一种契约,那么城市中的拆迁补偿已逐步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报道中的“离婚骗拆迁款”就是因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制度限制了集体成员之间合理的身份流动,缺乏相应的契约式制度设计,由于这种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尚未完成,加上拆迁赔偿还是一项身份特权而存在的福利,也就衍生了拆迁过程中为了多分得财产而假离婚的情形,特别是一个村一半以上的村民都离婚。
  “离婚骗拆迁款”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它给国家提出在迫切需要重建自觉、自律、自强、自主的道德人格,做到人人心中有底线,行为有戒惧,做事守规矩,提升守法观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建立健全现场核实、调查取证、公示制度等程序。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离婚;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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