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哈尔滨、北京的中考加分风波,中考加分政策的废存之争再次引发热议。什么样的考生应该获得中考加分,加多少分合适,加分政策是否应整体废除?记者梳理了全国31个省会城市的中考加分政策,试图梳理此间利弊。(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通过梳理,记者发觉中考加分已经成为遍地开花之势,“三好学生”加分、“优秀学生(团)干部”加分、军人子女加分、因公牺牲的警察子女加分、“见义勇为”市民的子女加分、对城市发展有贡献的市民子女加分、华侨归侨子女加分、少数民族加分等等,不一而足。
中考好像成了一个蜜罐子,各路豪杰都通过加分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政策倾斜”。中考承担了太多的社会功能,使本来以赤裸裸成绩来给学生定位的考试,成了满足弘扬道德功能的大杂烩。如此这般,中考已经不是中考,而是比比谁的父母对社会贡献大的比武场。
考试就是考试,必须以成绩论英雄,不能让其他的东西掺杂进来。比如说,见义勇为者值得称道,但是对其子女加分就讲不通。见义勇为,毕竟是父母的功劳,这种功劳属于父母而不能记在孩子身上,如果将父母行为绑架到孩子身上,那么,对那些没有实施见义勇为而袖手旁观的人,他们的孩子是不是中考时应该减分?如果只加不减,岂不说不过去?
中考加分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因为监管不力、利益驱动,造成学校之间为加分名额明争暗斗,也导致腐败行为的滋生、利益链条的形成,造假行为不断涌现,影响了孩子纯洁善良的心灵以及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后果相当严重。
笔者之见,目前而言,急需将可有可无的中高考加分项目,剔除出加分队伍。可以先取消各地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制定的各种“加分政策”,对于涉及法律的加分项目(比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可以先继续执行,等经过广泛论证并听取民意表达之后,再考虑是否保留。
实际上,中考衡量的是学生本人的成绩,而不是其他的东西。对某些群体的政策倾斜,完全可以凭借其他手段来体现,而不仅仅是中高考加分。比如,对于军人,可以给予其优厚待遇,对于其家属,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而不是一定要给其子女加分;对于因公牺牲的警察,可以给其家属物质上与精神上的照顾,但不能给其子女加分。中高考是莘莘学子的一场智力比赛,谁也不能在发令之前就先跑上一段距离。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