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晒出2013年政府经济账本——全国财政决算,在包括公共财政决算、政府性基金决算、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23张表中,经常能看到“其他类”的身影。再来看去年政府花钱账本——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该表按功能支出分24个类别,其中19类下面包含“其他支出”,记者汇总得出各类“其他支出”总金额约1.3万亿元。(7月17日《第一财经日报》)
“其他支出”原本是财务经费支出一个术语,如今却变成每年财政预算的流行用语。正如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质疑那样,“其他支出”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自然让一些地方政府“爱不释手”。而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更是加剧了“乱花钱”的风险。
可以预见的是,“其他支出”一旦成为政府财政预算的固化模式,不仅不利于公共财政、透明财政的构建;也不利于公民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此外,还会制造腐败现象。过去一些年中,国家审计报告查出了大量的财政问题,譬如年终突击花钱,都与财政资金违法行为有关。而造成这些现象有根本原因,就是预算不够细化,缺乏透明度。
在现代世界各国,财政预算放弃粗放化,实施精细化管理,正成为政府追求的方向标。比如,2009年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宣读新年度财政预算案,让人很是感慨:预算案文本非常详细,总共七大本大16开黄色封面的“大书”。最薄一本是《政府财政预算案拨款条例草案言辞》共42页,而分量最足的三本预算账本达1150多页。七本预算案总量加起来近20斤,开支甚至详细到座椅。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已意识到改进预算管理体制的迫切性。财税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即将出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在解读方案时,把改进预算管理体制当作首要任务。
具体到消除预算中的“其他支出”,笔者以为,一方面,计划和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必须“分家”。我国各级政府现行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都归属于各级计划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归属各级 财政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和掣肘,对计划和预算还缺少透明性和公开性。而许多国家计划、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二者是“分家”的,比如有的国家政府预算并非由财政部编制,而是由总统办公室预算委员会编制,完成后再提交国会预算委员会审批,经国会批准后的政府预算,交由财政部执行。
与此同时,人大对“其他支出”的财政计划和财政预算有否决的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地方人大有权拒绝批准地方政府送交的不合格计划和预算,这表明人大代表对看不懂、弄不清的计划和预算报告,有权不予批准,但在实践中这种情况还很少开过先例。相反,看不懂就否决的实例在国外并不少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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