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档案局副处长、龙华新区建管中心高级工程师姜某,5月31日酒后猝死在市政府办公楼内的女厕。记者7月23日获悉,事发后,龙华新区与深圳市档案局方面均介入善后。姜某接近50岁,事发前喝了两顿酒,其本身亦有呼吸暂停综合征。(7月25日《新消息报》)
这条新闻很简单,没有多少详细的信息。对于说这位官员是误入了女厕所的说法,我们当然不需要有任何的怀疑,这样的事情,在喝多的时候谁都有可能发生,也是可以原谅的。但是,这起事件有几处还是需要质疑的。
单位管理工作是不是有漏洞?这位官员喝酒的时间自然不是工作的时间,他是下了班之后和朋友晚上喝的酒,只不过喝醉了酒之后,又和朋友一起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带着几个小菜继续喝了起来,也就有了悲剧式样的结果。这个问题暴露的实际上是单位管理的漏洞。下班时间的晚上,单位的工作人员有没有权利随随便便到单位?为什么可以带着朋友进入单位?为什么还有机会在办公室里喝上两杯?档案局不是多么重要的部门,但是也是属于机密部门的,这留下的就是安全管理的漏洞。
工作外的管理需不需要加强?可以说,很多官员的出事,并不是工作的时间,很多都是下班之后的时间。比如枪杀了女店主的警员,比如举起孩子摔下的警员,比如开着警察贩毒的执行法官,比如在夜总会强奸同事的税务干部。他们的不法举动都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做的。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该如何管理?我想,对于公职单位来说,除了要加强工作期间的管理之外,对于本单位人员的社会行为也是有监管责任的。这需要监管部门出台具体的办法。
做好了这些,我们才可能不让悲剧发生。但是,单就这起事件来说,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这起事件是如何善后的?
副处长酒后猝死女厕所,应该是纯粹个人造成的结果,虽然我们也对他的离去表示同情。但是,事情的处理还应该是公私分明的。其喝酒的时候是下班之后的时间,其到单位并不是为了加班,而是为了喝酒,结果的产生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还给单位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不知道单位在善后的时候,动没动用公款呢?不是我们不怀好意,这是因为我们见过了太多这样公私不分的事情。去年的时候,某地城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下班之后参加私人聚会喝酒死亡了,结果城管局竟然拿出了几十万善后。被媒体曝光后,他们的说法是,帮助与其一起就餐的社会人员先行垫付的。这不是很可笑的事情吗?工作之外的时间喝酒出了事情,参与喝酒的都是社会人员,为什么拿着公款去垫付呢?
而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有人下班时间开公车撞死了人,单位帮助赔偿。有人星期天去游泳溺水死亡,单位也要动用公款去善后。你说这不是让老百姓买单当了冤大头吗?
这条新闻里,涉事单位并没有说是如何善后的。但是,我们需要一个更加透明的回应。这个善后是如何善后的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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