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在继续使用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的同时,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此外,会议还明确提出保就业是政府重要职责,也是区间调控必须确保的民生“下限”。(7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
就业,是经济发展的一面镜子;失业率,是经济形势的睛雨表,既是劳动力市场交易的结果,也是经济运行的客观结果。
然而,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等因素,在失业率统计上一直采用的是登记失业率,即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而没有采用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更为准确的调查失业率,即城镇失业人数÷城镇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每一项数据都需要通过调查得出。
我国采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由于没有含括农村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导致城镇登记失业率严重失真,不管经济形势如何,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数据多年保持不变,始终停留在4%左右,与一些研究机构公布的调查失业率之间有很大的落差,丧失了经济晴雨表的作用和为决策提供参考的功能。比如在6月底,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国31个大城市的城镇调查失业率连续四个月下降后为5.05%,而人社部同期发布的今年第二季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8%,差距高达一个百分点。
城镇调查失业率,在经过十年“特供”最高决策层之后,正式对全社会发布,与公众见面。这意味着国家在经济指标统计数据上更加公开透明,体现了权力公开,也让经济指标统计数据更加反映经济形势的真实情况,而不是把经济指标统计数据当成自欺欺人的花瓶。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让人民享受经济发展成果。而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减少失业人口是安国之策。国家公布更加真实、准确的调查失业率,既表明政府照顾和重视民生的决心与诚意,更意味着政府在决策层面更加考虑到失业人群,在就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将更加公平和务实。从这个角度说,公布调查失业率,实质上更加有利于保民生、惠民生。
当然,国家公布调查失业率,需要谨防调查失业率造假注水。因为统计部门的信誉度一直不高,统计部门公开的诸多数据一直被认为造假注水,调查失业率必须防范这一点。否则,公开的调查失业率只会步入登记失业率的后路,没人信。另一方面,公众应当以平常心看待失业率,不要看到调查失业率的数据比较高,就过度焦虑、恐慌,要多一点淡定。
总而言之,国家发布调查失业率,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之风,不再迷恋好数据的面子,更加注重民生里子,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大进步,值得欢迎和点赞。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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