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凉山州纪委发布的一起“升学宴”处罚通报引发网络关注。通报称,盐源县一小学教师谢某因召集亲属庆贺女儿考入复旦,被认为违反州纪委、监察局的相关通知遭到处分。对此,谢某以夫妻二人是“普通百姓”,当地系亲戚聚餐且未收礼金为由,质疑这一处罚。而盐源县外宣办主任罗正国坚称谢某是党员,老公是县车队在岗职工。目前,盐源县纪委已就此事重新调查。(8月5日《南方都市报》)
一场看似再简单不过的饭局,竟然出现两种不同的版本,且各执一词,迷雾重重。
按说,在盐源县卫城镇这样的偏远地区,女儿能够金榜题名考上大学,尤其是能被复旦大学这样的名校录取,对一个普通的小学教师来说,无异于是山沟里飞出金凤凰,喜悦之情自然溢于言表,确实是可喜可贺。在这样的情形下,请亲戚朋友吃顿饭,庆贺一下,应该属人之常情。
自然,由于盐源属于贫困地区,如果是为了女儿升学大操大办、奢侈浪费,那就是另当别论了。如果仅仅是亲戚朋友相聚,吃的又是“农家乐”,相关部门的处理就欠妥了。
毋庸讳言,凉山相关部门〈关于重申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和谢师宴及杜绝利用节假日公款消费的通知〉,说的是违规及公款消费,这样的要求是对的。问题在于,人家谢老师是自己掏钱请亲戚朋友,与州县通知要求是两码事。至于州县相关部门要求对“升学宴、谢师宴”做到零容忍,那就更不靠谱了。显然,这样一锅炖一勺烩的做法,似乎有将违规举办升学宴及杜绝利用节假日公款消费的规定扩大化之虞。
应该看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最主要的是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四风”要解决的问题,重点是那些手中有一定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他们往往会利用掌握的权力,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入职之际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比如说,假若谢老师是学校领导,就难免有借女儿升学之际敛财之嫌。
恰恰相反,谢老师只是一介布衣,与领导不沾边;清幽相聚,也算不得是大操大办、更无借机敛财之举。因此,厘清事实,还原真相,固然必要。但是,这样平常的一件人之常情之事,何苦非要上纲上线,小题大做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传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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