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共十条,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通过即时通信工具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管理要求。(8月7日新华网)
如今,网络已成为人们工作之余,舒缓情绪、排解压力的首选地。在微博上点个赞,朋友圈里发个图,已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首选项目”。但是,即时通信工具在给人们带来信息传播和互动交流便利的同时,也逐渐成为谣言及违法信息的集散地,危害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和公共利益。“微信十条”的正式发布无疑给网络空间送来一缕清风,毫不犹豫的将谣言及违法信息带去那“遥远的地方”。
可见,“微信十条”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对网络监管的制度日渐成熟,也预示着互联网监管将成为常态。对于“网监时代”的来临,公民和互联网企业不应以“微信十条”来评价网络空间的清朗程度,更不宜以未来的治理行动可能更频繁而认为“网络安全隐患更多”。未来的互联网整治次数越多,越能说明国内网络安全管控的加强,公众的利益越有保障,这理应成为今后每一位公民的共识。
其实,“微信十条”是治理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的重要手段,具有一定的时代意义。但若要彻底切除网络“毒瘤”,还一片网络晴空,一方面要伴随着互联网监管制度体系的持续加强,以及对网民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另一方面,在网络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的时代,“净网行动”、“微信十条”等一系列举措顺应了时代潮流,每位公民应对此感到欣慰。互联网运营商也应以“微信十条”为警示,把它当做维护网络晴空的重要契机。
总之,“微信十条”的出台必将开启清朗网络空间的全新时代,在国家和政府努力的同时,笔者也呼吁社会和网民以应有的责任感坚守“七条底线”,网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抵制形形色色污染,打击破坏网络环境和秩序的不良言行,守护网络家园,共同将网络谣言及违法信息带去那“遥远的地方”。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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