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三女生,交了5800元学费,竟喜中80万大奖!8月8日,辽宁广告职业学院老师拨打沈阳晚报、沈阳网新闻热线96009:“校园爆出大新闻:我校一名大学生喜获‘沈阳地税发票2014年第八期’一等奖!奖金80万元!”。(8月11日 人民网)
天上掉下大馅饼,绝大多数人会认为是痴心妄想,可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大三女生却由交学费喜获‘沈阳地税发票2014年第八期’一等奖!奖金80万元!”。真实上演了被天上掉下大馅饼砸中的喜剧。中奖者全家高兴、学校轰动、社会哗然,同时也被各大门户网站热炒。笔者在为这中奖农家女还高兴的同时,不由得要问沈阳地税部门,你们如此大手笔花纳税人合法合理吗?
不可否认,税务部门开展发票抽奖活动,是为了鼓励人们在购物时索要发票,减少偷漏税行为,其初衷是好的,并且是全国各地都在实行,只不过奖金额度不同,有的最高奖励三五万,高的奖励20万,而居2012年3月14日《辽宁日报》报道,辽宁沈阳市地税局表示,从4月1日起,沈阳市服务行业的地税发票将换用新版,届时旧版发票作废。新版发票将取消刮奖,而改用摇奖,最高奖金为80万元。从而坐实了这名女生中奖是真的,并非像一些网友所怀疑的那样是假新闻。这也证明沈阳地税实行的发票抽奖奖金额度是全国最高的。因而引发众网友质疑和吐槽亦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怀疑这样的奖励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个尺度是不是太大了。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对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也进行物质奖励,少的仅几千元、多者也不过三五万,十万元以上的极为罕见。难道见义勇为还不如索要一张税务发票?也许税务部门认为这样比较不妥,咱有的是钱,想奖多少就多少,谁也管不着。不错,你有的是钱,可那都是纳税人的钱,是依法收取的,也可以说是国家和人民的钱,你怎么可以崽花爷钱不心疼,一出手就是80万?
因而笔者建议,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要对此进行规范,不能任由地方税务部门想咋花就咋花,否则,今后奖金额度还会更高。奖励是应该的,但必须规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上限,最高奖金三五万就不少了,适当多设一些三五百元或千元左右的奖项,让更多的人获奖,效果可能会更好。你说是不是?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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