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寺位于滇池东岸盘龙山,距昆明市区约40公里,距晋宁县晋城镇3公里,1983年公布为昆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日日上午9点半左右,寺院僧人在盘龙寺大门口张贴出一张告示,告示说,因晋宁县及晋城镇政府对盘龙寺提档升格,要将盘龙寺商业化、公司化,扰乱了盘龙寺的正常秩序,今寺院决定,暂关山门、闭门清修。敬请诸位谅解。(8月16日人民网)
在当今这个商品味极浓的社会,商业化的开发可谓无孔不入,即便是一些千年古刹也难以独享一份清静。昆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盘龙寺,因不堪当地政府的商业化、公司化的开发,不得已贴出“安民”告示——暂关山门、闭门清修。某种程度上讲,这也属于不得已而为之呀!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庙宇自然就吃菩萨。晋城镇拥有一座千年古刹盘龙寺,而且还是昆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此乃上天所赐。地方政府如果不借菩萨生财,那就真成了榆木脑袋,怎么敲都发不出木鱼的清脆响声了。故而,当地政府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与冲动,也顾不上寺庙里的僧人们是否同意,便执意“走马”开发。谁曾想,寺庙里的僧人还是“不看破红尘”的主儿,偏偏与地方政府较起劲儿来,双方之间的不愉快,一个“安民”告示,很快整得地球人甚至连佛祖都知道了。
平心而论,此事怨不得僧人们。寺庙乃清静之地,应该远离凡俗,接受善男信女焚香磕拜倒还可以,若是让大量的游人甚至商贾喧嚣异常,这还叫寺庙吗?
发展地方经济没有错,但凡事得考虑地方实际,考虑民众感受。要知道,寺庙有自己独特的宗教文化,有自己的清规戒律,地方政府若是将寺庙也变成一棵摇钱树,使劲摇、拼命摇,这无疑是对宗教文化的伤害,是对清规戒律的亵渎。商品社会,并非什么东西都可以变成商品,野蛮、掠夺式的商业开发,只会暴露无知,只会招致反感,最终自取其辱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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