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春城晚报》报道15日上午,云南滇池东岸盘龙寺闭门谢客,僧人在寺门张贴告示称,因晋宁县及晋城镇政府要将盘龙寺商业化、公司化,扰乱了盘龙寺的正常秩序,寺院决定暂关山门。游客只能在盘龙寺大门口烧香。(2014年8月17日《京华时报 》)
这回,素以宽容大度著称的寺庙僧人们,终于忍无可忍了,云南滇池东岸盘龙寺张贴告示、闭门谢客,再次为地方政府的寺庙商业化运作方式敲响了警钟:整治寺庙商业化开发利用之乱,政府要尽快制定法律规则,从严约束各类交易行为,以还佛门一片净土!
佛寺被开发、信众遭绑架,这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曾几何时,青灯古佛已成过往云烟。如今的寺庙,高香熊熊、铜臭熏天。然而,这一本万利的受益者却不是佛教。尤其令人气愤的是,寺内出家人竟然多为冒牌货,许多人结婚生子,购置房产。他们不要技术,不需厂房,仅靠信徒的虔诚赚取香火钱,收入堪比白领。一些旅游景区为了招揽游客而新建寺庙,建成后打着宗教的幌子,按照商业模式运作,干尽“伤业化”勾当,抬高门票、卖天价香火、抽签占卜,从中攫取暴利,破坏了信教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宗教的社会形象。
然而,在寺庙商业化乱象中,尽管玷污佛门、践踏信仰、坑蒙拐骗等行为肆无忌惮,但各路当事人似乎都有话要说,寺庙叫屈,信众喊冤,政府抱怨,景区打人,游客投诉,都有一肚子怨气。说到底,寺庙开发利用的乱象是由于中国寺庙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利益均沾、以及公权力缺乏约束共同制造出的寻租空间所致。
名义上,对于寺庙管理,政策上归口宗教事务局,事物方面接受中国佛协指导,但由于历史原因,不少寺庙的归属较为复杂,分属于园林、文管、旅游等多个部门管理,有的甚至形成三四个单位共管的局面。事实上,在中国大多数旅游风景区中,名刹古寺的管理机构并不是宗教部门,而是旅游局,宗教部门只能对庙宇内的宗教活动进行名义上的监管。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立法,理清各自职责,从根本上治理寺庙承包乱象。
依笔者管见,名刹古寺能不商业化,最好;商业化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也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天也不会塌下来,关键是政府要拿出规范商业化的规则,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一切都应当按照规矩办事。有交易就要有规则,通过一整套法律规则约束交易行为,决不容许占一片地方,盖几座寺庙,添几处“古董”,就可以坐享其成,财源广进。我们现在所稀缺的,恰恰是确保寺庙商业化健康运行的法律规则。
信仰商业化,自古有之。社会商业化时代,更不能缺位。出现云南滇池东岸盘龙寺闭门谢客的尴尬,再次警告我们的管理者,当公共空间商业化之后,不能不见政府之手。还寺庙之修行清净,还信众之信仰权利,还游客之消费安全,相关的管理规范工作必须及时跟上,并做实做到位。不然,寺庙的商业化注定是一场“伤业化”,这样的悲剧不应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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