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要求20米的水井只打10多米,用水泵先交2000元押金,一口井村民要给打井队支付100元通讯费,刚打好一年多井台就已经塌了,百多口井从打好基本没用过……辽宁省目前正经历63年来最严重的干旱,旱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1年至2013年在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过程中,为农民打的抗旱井却成了不出水的“真旱井”,让当地百姓感到伤心。(8月18日 《京华时报》)
农民靠天吃饭,经常要看老天爷的脸色行事,一年的收成全靠老天爷的心情,为了不会在老天爷不高兴的年份吃不上饭,农民们喜欢未雨绸缪,抗旱井也就应运而生,当然为每户农民都打上抗旱井这种庞大的工程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就能完成的,而是需要国家牵头国家出资来建设,这样的工程想来是非常受农民喜爱的,但阜蒙县蜘蛛山镇的抗旱井却怎的成了坑人井,并不受到当地老百姓的喜爱。
阜蒙县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一项水利骨干工程,由县发改局实施,2011年至2013年共打井2479眼,累计投资7500万,主要由国家财政拨付。只是从账面上来看,共投资7500万,共打进2479眼,平均算下来每口井达三万多,投入如此之多如果还不能保证质量和配套设施,那只能说工程做的不到位或者资金不到位了。
工程由发改局牵头,资金由发改局拨付,那么工程的主要负责单位也是发改局。难道就因为抗旱井工程由发改局副局长李洪志负责,而李洪志被检察院批捕后责任单位就不是发改局了?无论如何既然牵头单位是发改局,那么发改局就应该查清楚当时抗旱井质量不过关,设施不配套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镇上收取农民押金和通讯费的现象只能说明镇上有人违规收费了,抗旱井质量不过关的主要责任也并不一定全在他们,发改局应该明白作为牵头单位并不只是作为一个资金中转站,将上面拨下来的资金直接发给下面就行了,还需要对工程的过程进行管理,验收工程同样也是工作之一。
经常回听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国家出台了很多的惠民政策,就比如抗旱井的打造,国家投入了7500万的庞大资金,但由于基层的操作不规范,或一些所谓的土政策,结果这些政策并没有真正的让群众受惠,反而引来了群众的抱怨,因此主管部门应该负起责任来让那些惠民政策真正的惠到群众,而不是作为一个中转站将钱发下去就不再管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逸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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