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坐豪车、宴请上档次、休闲进会所、热衷高尔夫……近年来,一些国企高管以职务消费为由,不落腰包行腐败之实。专家认为,杜绝“不落腰包的腐败”,不能仅仅指望国企高管加强自律,更要强化制度保障。(8月21日新华网)
“不落腰包的腐败”,令人触目惊心。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的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以至于陈同海案发后,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腐败被称为“陈同海漏洞”。
“陈同海漏洞”的形成,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陈同海们”身上没有流动道德和法律血液。尽管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利剑”高悬,但这些“利剑”对“陈同海们”而言就是纸老虎和稻草人,几乎不起任何作用。
二是监管问责机制完全形同虚设。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调研发现,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位国企高管因为职务消费过多而被问责,甚至连通报批评都没有。如此监管问责机制,无疑给“陈同海们”造成两个错觉:第一,只要披上职务消费的外衣,违纪违规违法就会与他们绝缘;第二,即使被认定为违纪违规违法,也不会遭到问责。如此一来,“陈同海们”当然肆无忌惮,大搞特搞“不落腰包的腐败”。
三是相比其他贪污受贿行为,违规职务消费更具隐蔽性。正如上海一位检察院办案人员所言,职务消费可通过多种会计手段,伪造成公务所需,事后又难以核算追回,比常见的贪污受贿更具隐蔽性。由是观之,“陈同海们”正是深谙此道,才在职务消费腐败问题上如鱼得水、游刃有余。
“不落腰包的腐败”比腐败的性质更恶劣,造成的损失也更大。整治“不落腰包的腐败”、修补“陈同海漏洞”迫在眉睫。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强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显示了中央整治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的决心。
修补“陈同海漏洞”必须对症下药:首先要给国企高管套上道德、纪律、行政、经济、法律等多道紧箍咒,让他们不敢、不愿、不能成为“陈同海”。其次必须建立规范有效的制度监管机制,强化制度的约束力。从企业层面来说,要进一步完善职务消费的名目、标准和额度限制,特别是要从源头上对职务消费进行预算控制,强化内部监督以防止职务消费被转移到其他会计科目,并公开职务消费信息;从监管层面来说,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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