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统计,截至目前,在山东、四川、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包括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内,至少有7名曾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保外就医罪犯被检察机关建议重新收监。
监狱在很多人看来是黑暗、痛苦、折磨的代名词,而近年来时有发生的囚犯“猝死”事件也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偏偏有些人不但入狱前叱咤风云,即便认罪伏法后仍享有特权,别人保外就医千难万难,可他们偏偏一进监狱便“病入膏肓”,必须立即保外就医,可见“就医”是假,“保外”是真,对此笔者以为要严格追责,决不能止于将保外就医的囚犯重新收监,而是要深挖其背后的“黑手”!
身为囚犯,却不在监狱服刑,跑到外面逍遥快活,影响之恶劣可想而知,特别是对于那些贪污腐败分子,在位时鱼肉百姓、祸害乡里,落马以后依旧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群众对此类现象看在眼里恨在心头,如果放任不管必然大大降低政府公信力。
细细想来,哪怕官员“手眼通天”,入狱以后也应该是落难的凤凰不如鸡了,是什么给了他们特权享受这“无限制自由”呢?笔者以为,特权思想首当其冲,官员在位时享受特权属于“特权阶级”,往往能量十分巨大、人脉十分广泛、财富十分可观,落马后虽然职务附带的能量不再,但人脉和财富往往不会一同消失,而作为落马官员曾经的“同僚”,大多在关键时刻会发扬 “拉一把”的好传统,竭力为落马官员寻求更多的帮助和特权,因为在“同僚”眼中,官员哪怕落马也仍是“特权阶级”的一份子,同时也极有可能是自己的将来,正所谓帮人就是帮己。正是在这样一批在位官员的帮助下,落马官员才能轻松的规避制度监管,在落马后重获“自由”。
官员能够成功将权利、金钱和制度空隙编织成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无疑是对依法治国的无情嘲讽,更是赤裸裸的挑战群众对腐败认知的底线。笔者以为,有关部门要做的绝不仅仅是将那些“保外就医”的官员重新收监,更应该顺藤摸瓜查一查背后有哪些黑手参与了官员的“软越狱”,又是哪些制度漏洞导致了此类现象的出现,然后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斩断背后的“黑手”,亡羊补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铲除“监狱里的特权”!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明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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