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这么大第一次酒驾,还好有警察同学给我护航壮胆,安全到家!” 8月23日夜,徐州一名网友发微博自曝“酒驾”,并称有“警察同学”护航。这条微博被热传并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以“高调猖狂”形容其行为。24日,徐州警方表示,已介入核查,一旦查实,将依法严惩。 (8月25日《现代快报》)
如果这位网友微博所发内容不虚,确有警察为酒驾者护航,那么,应该已经酿成了一场与交通有关的“事故”。
因为酒驾经常惹祸害人,所以,严厉打击酒驾,成为公众的一致呼声。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近年来的努力,酒驾明显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成为驾驶员的共识。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剑走偏锋,不惜以身试法,而在个别人冒险酒驾的背后,同桌的起哄助威,所谓的有人保护,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在“同学你大胆地向前走”的壮胆和纵容之下,酒驾甚至醉驾得以大行其道,成为危害交通和公共安全的潜在杀手。
网上普遍认为此帖坑了“警察同学”,殊不知,警察若真是为酒驾同学护航,那也是在坑同学呢。作为警察,对有酒驾企图者,应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尽到严厉劝阻、及时制止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听劝阻,还可以依法报警,毕竟法不容情。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反为酒驾同学保驾护航,分明是公权私用,助纣为虐,是拿法律开玩笑,拿公众的人身安全当游戏,是严重的失职。严格起来,护航警察应当与酒驾者构成共犯,要为酒驾所造成的违法犯罪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打击酒驾远未到“刀枪入库”的时候,对待酒驾,还须保持“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如果酒驾尚未开查,亲朋好友的手机早就收到了短信提醒;明知是酒驾,警察还热情地为其保驾护航;酒驾被查,便有内部人士为其求情开脱……这样下去,查酒驾又怎能深入下去,查出实效?
继微博炫耀之后,涉事网友又删除了那条敏感信息,声称并无此事,所发微博只是开开玩笑。笔者却以为,此事不会只是一个玩笑那么简单。对此,当然需要徐州警方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弄清真相,看看究竟有没有一位“警察同学”,别让警察护航酒驾成为一桩无头案,最终不了了之。如果查出确有“警察同学”为酒驾者保驾护航,必须按照法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保证法律的威严和警察队伍的廉洁。即使查无此事,也可立“案”存证,引以为戒,让警察和酒驾者都断了护航的念想。同时,还要对发布虚假信息者给予处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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