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蕊:莫让“环保考核”变成下一个“GDP”
发布时间:
2014-08-27 16:26:0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李蕊 进入电子报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责任意识,佛山近日出台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决策失误致环境损害,政府官员要“买单”,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相关领导或将免职处理。该追责办法的出台,显示了环境重于GDP的发展理念。“只顾经济发展、不顾生态环境”的决策将被震慑,而生态环境损害也需要探讨如何终身追责。(8月27日中新网)
近年来“唯GDP指标为考核依据”的做法,造成了一些地方自然资源的透支、环境的恶化,并严重影响社会民生长远发展,我国超过70个县市对生产总值(GDP)考核指标予以取消,就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做出的科学决策。随着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的升温,环保成为后GDP时代官员政绩考核的新标准,削减PM2.5、臭氧等主要污染物含量,保护流域水资源与土壤被许多地方纳入干部考核指标。
虽然现行《环保法》以及各类环保单行法对企事业单位的环保责任已经做了较多的规定,但是针对政府的环保责任空白很多,急待填充。佛山近日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可谓是填补了这一空白。其规定了决策失误致环境损害,政府官员要“买单”,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相关领导或将免职处理。
其实衡量干部政绩,最根本的是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如果还是忽视群众对官员的感受和评价,像以前一样,政府部门只须满足上级的考核和评价标准,而群众没有发言权,或发言权很少的这种对上不对下的考核机制,环境考核难免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把评价政府和官员的权力交由民众,至少是对上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兼具。这就要求在干部政绩考核问题上贯彻群众路线,将考核变成民众参与过程,使之成为一个规范化的民主和法制程序,以保证人民群众考核干部、评价政绩的主体地位。将政府及其官员的决策和行为公开化,对人民开放信息,增加透明度,让民众知道政府在做什么、花多少钱、取得什么成果,总之,将政府的决策、运作程序等向社会开放。除此外,还要从制度上充分保障民众对政府和官员的批评、建议权利,让人们敢于提意见,而不是对上不对下,让环境考核变成下一个“GDP”。
取消GDP考核指标的“效果”也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地方,全部“一招鲜”。避免取消“GDP”考核指标后的政绩考核“真空”,并防止一些地方和个别县市出现经济发展停滞或“急刹车”,同样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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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环保考核;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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