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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公车私用”缘何屡禁不止?

发布时间: 2014-08-28 09:56:4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王建华  进入电子报
  衡阳县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今年6月,县纪委监察部门督查到一起公车私用案件,系该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干部贺某驾驶公车与朋友赴约打球,最终,衡阳县纪委监察部门决定对其给予免职、行政记过处分并通报。(8月27日中新网)
  长期以来,贺某这种公车私用现象不是个例,它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这种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和政府形象。近年来,尤其是“公车改革”出台以后,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管理之下,公车私用现象虽然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是至今仍然处于时发多发状态。
  为什么公车私用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定政策者不愿革自己的命。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位越高车的档次就越高,人到哪里车就跟到哪里,公车私用成为了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代言词。
  其实治理公车私用现象,难的不是方法问题,而是官员愿不愿治理的问题。只要官员真正敢于对自己下决心,公车私用长期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就会得到根本解决。
  在这里,笔者从制度层面提出一些让官员革自己命的办法,以供参考:首先,要对公车私用进行明确界定,对用车性质给予制度层面的解释,让公务人员知道哪些可为或不可为。其次,用车必须申请。不论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在任何时间(特别是上班前、下班后)使用公车一律申请,没经申请管理部门一律不允许派车。第三,加强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群众、媒体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纪检和相关部门制定出可行措施加强监督,不让监督流于形式。第四,加大惩治力度。不论谁,一旦查实,严厉惩处,以儆效尤,不给任何人以违反的空间和口舌。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建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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