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黄冠军被控伙同杜庆舜,以帮落榜生上大学为名,诈骗一名培训机构的负责人302万余元。黄冠军一审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他提出上诉,称自己也被同伙骗了。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8月29日京华时报)
按照高考招生的规定,高校招收生源的原则主要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依照考生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学生。一般情况下,在高考成绩公布,考生填报志愿之后,各个高校就回确定各省市文理科录取分数线,并向社会进行公开。也就是说,在各高校,特别是部属、省属重点高校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基本知晓了自身填报的志愿能否达线,能否被录取。
然而,就是在高考录取工作越来越透明、阳光的情况下,高考落榜考生及家长被骗的事件却屡次发生,其背后的原因和预防手段不得不引人思考。
落榜考生升学读书的愿望可以理解,特别是落榜考生家长,每位家长都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望,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但是,高考最大的特点在于以最公平、最公正的方式选择优秀人才进入高校学习,这条“硬杠杠”不容许任何人去挑战。考生考试成绩优秀、志愿填报合理,就能够到自己选择的高校就读;考生考试成绩一般,或志愿填报不合理,就很难进入自己心仪的高校学习。这种选拔的方式,作为现阶段较为科学公平的选拔高校生源的方式,应该被广大考生和家长尊重、遵守。
而不法分子把握了落榜考生和家长希望能够进入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深造学习的心理,以内部招生、关系招生等特殊渠道招生等诈骗方式欺骗考生和家长,借机骗取他们大量钱财。虽然这种伎俩已经被媒体报道过多次,但仍然未引起广大考生及家长的重视。近年来,不少考生及家长依然抱着一丝幻想,在考生考试或志愿填报不理想的情况下,希望进入高校就读,不惜花费重金去寻求所谓的“内部关系”帮助,最终导致钱财和希望双双落空。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落榜考生和家长应该对考试结果有一个认识:考试不理想,可以继续复读、选择匹配自身成绩的高校或进入社会深造,没有必要也不要指望“另辟蹊径”去寻求其他帮助。而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还应继续规范大学招生程序,使其更加阳光、透明,公安部门还要加大对以高考招生为由的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双管齐下,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树立正确的防范保护意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夏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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