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倪倩:官员为民办事索取“好处费”太伤民心

发布时间: 2014-09-02 10:51:1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倪倩  进入电子报
  近日,广西博白县松旺镇龙垌村5名村干部,在协助镇政府给村民办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申报过程中,先后收取并私分村民“好处费”共5。95万元。日前,这5名村干部因违纪问题被查(9月1日中新网)
  古语云:为官者,民之父母。其意为官者理应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无欲无求地对待自己的人民。然而,今日这则新闻却曝出:广西博白县松旺镇龙垌村5名村干部先后收取并私分村民“好处费”共5。95万元。对此,笔者不禁在想:人民养着的“公仆”不仅不造福一方,反而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谋取私利,试问这样的“蛀虫”何德何能成为群众“父母官”?
  作为一名干部,为人民服务是工作宗旨,在工作中应做到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做实事、好事,但龙垌村的5名村干部却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额外向群众索取“好处费”。如此胆大的违法行为为何能横行龙垌村?
  对此,笔者认为,其一方面暴露出了相关监管部门的监察不力。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该村村民维权意识的“软弱”,在自己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寻求法律的帮助,反而选择忍气吞声。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一名村干部,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谋取私利,已经辜负了群众的信任和重托;贪污受贿,更是触犯了党纪国法。
  因此,要遏制村官为民办事收取“好处费”现象还需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吃”民现象,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首先,要加强对当今干部思想的教育,根治“四风”病,切实转作风。其次,要加大监管问责力度,不管涉及到什么部门和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对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绳之以法,杀一儆百。同时,要加强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强化其维权意识。最后,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让各项政策申报、发放等一系列程序处于社会监督之中,置于阳光之下。惟此,才能真正根治村官“吃”民现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倪倩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好处费;监管部门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