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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微博举报,到底谁在虚构事实?

发布时间: 2014-09-04 17:31:2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进入电子报

  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近日,郭宏侠通过微博上传自己的相关行政处罚文书后,引发关注。(9月4日《新京报》)
  郭宏侠通过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其胆量委实有过人之处,因为与领导叫板,跟领导作对,绝没有好果子吃,最后的“下场”会很惨很难看,当事人不是四处躲藏,就是被警方抓获归案,招致牢狱之灾。
  通过微博举报,恐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想必在此之前,郭宏侠已经作出过尝试,至少是被逼无奈,否则谁会采取这种方式,因为举报的对象乃级别很高的领导,没有哪一个地方愿意或敢于接受此类的举报,郭宏侠的处境可想而知。
  郭宏侠遭到行政拘留,罪名是虚构事实,换言之是在污蔑、中伤、抹黑领导干部,但是处罚的结果似乎并没有“从重”,原因很简单,警方无非是吓唬吓唬当事人,免得以后再次对领导大不敬。只是这样的说辞很难站得住脚,我们不禁要问,郭宏侠到底虚构了哪些事实,警方为何不敢公开?微博发出后,又对公共秩序造成了怎样的影响?这一连串的疑问,公众仍然一头雾水,人们有理由发出诘问,提出质疑。
  照我看来,不是郭宏侠在虚构事实,而是当地警方在夸大事实,用意很明显,就是用高压的态势堵住民众之口,将最后一条维权之路彻底封死,如此这般,不是啥好兆头,因为民间网络举报正迅猛兴起,许多腐败分子正是在这个上面栽了跟头,露出了马脚。
  有一句老话叫做“事实胜过雄辩”, 郭宏侠于7月30日发微博,因为“问题至今未解决”,在微博中提到了陈海波、曾维、许文有等人,这显然是在说理,即便发泄一些不满之语,我看也大可不必动怒,老百姓压抑很久了,说些过头话,完全可以理解,官方要有容得下老百姓评头论足的勇气与雅量,非要与老百姓一般见识,除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外,恐怕找不到更合适的注脚。
  记者为了核实情况,先后反复致电当地多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均以“不能核实记者身份”、“不能接受电话采访”为由,拒绝对此事作出回应。到底谁在虚构事实、仗势欺人?郭宏侠有没有遭受不公正的处罚,需要媒体继续关注与维权。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张城)
关键词:微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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