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1时许,武汉801路上,一位坐在老年座位上的年轻人因没让座,遭几名老人暴打。据目击乘客说,老人们就站在男青年身边,可能是没有站稳碰到了他,男青年骂了几句,老人称不让座也就算了,何必要骂人。争吵拉扯中,一名老人打了该男子几拳。(9月5日《楚天都市报》)
近些年,年轻人由于不让座而被孕妇家属打骂、被老人殴打的事件屡屡发生。一方面,我们可能下意识地想,年轻人早知如此让个座不就行了,为这么小的事情闹得不愉快,这不是自讨苦吃么;但另一方面,我们不禁奇怪,作为被需要让座的“弱势群体”,怎么在施加暴力时如此强硬、毫不手软?
其实,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乘客在公交车上要给他人让座。也就是说,在车上主动为需要的人让座只是一种被提倡的美德而非必须。有人出于道德感、责任感而积极让座值得肯定和称赞,但是出于个人自由和权利选择“不让座”也不应受到谴责甚至是报复。
更何况,让座是美德并不代表不让座的人就道德沦丧,没有道德。每个人对事情的看法各异,道德感也体现在不同地方,以单一的价值体系去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本身就是肤浅、不尊重人的。一个平时乐于助人的小伙子,完全可能因为今天受到打击,心情不好,或是身体疲惫而不愿意让座。在社会现实中,“二元对立”对立式的非黑即白思维不可取,简单的将人分为“道德”与“不道德”是一种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自负。
道德的基础是自律,用武力胁迫他人变得“道德”本身就是对道德的亵渎,是以道德之名义耍流氓。老人因为年轻人没有让座而大打出手,自以为是“为正义而战”,为了拯救青年的“道德”,但事实却是滥用了道德,伤害了道德原意。
更何况,年轻人不让座如果非要说“有错”,也顶多是在道德层面没有做到最好。但是因为年轻人不让座就拳脚相向的老年人却是切切实实触犯了法律。以违法行为来报复别人“道德上的不作为”,是在滥用道德和法律的尺度,混淆义务和权利的边界。
“让座还是不让座”,这是个个人问题。我们大可倡导和呼吁社会形成更好的风气,让大家能够心甘情愿地主动为特殊人群让座。但是“不让座”也是一个独立个体的自由权利,我们还应理解和宽容。因为强迫每个人都成为“道德楷模”的社会是以道德大棒行野蛮之实,个人不自由,则美德无意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洁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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