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组关于江西省吉安市委书记王萍佩戴大量手表、首饰的网帖在网络流传,引发网友关注。23日,吉安市对此回应称,经查,网帖系吉安市峡江县涉嫌受贿、正在由检察机关查处的原县长涂建忠的家属所为,属恶意诽谤中伤,以达到向地方领导及检察机关施压、干扰司法调查和司法公正的目的。(9月24日《北京晨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作为一名女性和女干部而且是市委书记,穿着整洁、讲究一点,甚至在力所能及的经济范围内高档一点,本来无可厚非。按照官方的说法,网帖所反映的王萍的所穿所戴,均属于女性正常的衣着和饰品,无可非议;按照王萍自己的回应:“现在的女干部,难道只能一件衣服出镜吗?我的所有的手表、配饰,没有哪个是超标准的,都是经得起组织检查的。”既然如此,笔者在想两个问题:第一,官方的说法和王萍个人的回应如果是真的,就用事实和证据说话,打消举报人和公众的疑虑;第二,既然举报者属恶意诽谤中伤、干扰司法调查和司法公正,那就应该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相应处罚。
关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官方的回应稍显仓促。王萍所穿所戴的东西时间跨度长达十多年,而且据细心的网友对比发现,王萍至少佩戴过6款戒指、17款项链、18款手链或手镯、22款胸花、11款手表等,这些问题,官方一一调查和核实了吗?这是公众最想知道的问题。王萍个人说这些东西没超标准,那就把标准晒出来,把买这些东西的发票晒出来,以免公众猜测这些东西不是王萍个人买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目前未见当事人对举报者有任何行动;既然举报者属恶意诽谤中伤、干扰司法调查和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就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采取措施,然而从目前来看,司法机关也没有任何行动。
既不能让干部受到恶意诽谤中伤,必须维护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形象;也不能把举报者视为另类,动辄扣上恶意诽谤中伤、干扰司法调查和司法公正的帽子。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轻易放过一个坏人;既不能伤了举报者的积极性,也不能让举报者污蔑造谣乱举报。要让每一起司法案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要让群众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中公平正义,要建设法治中国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因如此,对于举报者举报的“市委书记为富婆”一案,还需用确凿的事实和铁的证据让举报者和广大公众信服。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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