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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明:禁言“买房必升值”也是一个限购令

发布时间: 2014-09-25 08:46:4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薛家明  进入电子报

  楼盘不得以投资回报承诺吸引购房者、开发商租售车位要公示30天……近日,广州市正式公布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广州将建立房屋交易信息化监管制度,在信息共享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9月23日《新快报》)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牛气冲天。遭遇次贷危机、金融海啸---涨;政府限价限购、银行限贷---依旧涨。房价何以如此牛气?诚然,刚性的住房需求推动是主因。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从36.2%上升到53.7%,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必然带动地产业结构性上涨。但“买房必升值”等营销手段的刺激,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试想,在投资手段收窄的当下,地产商的导向性营销,把房地产忽悠成只赚不赔的理财产品,怎能不涨声一片?
  为挤掉房地产业日益变大的“泡沫”,保障群众正常的住房需求。长期以来,中央政府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限价、限购、限贷,但从效果来看,房价并未出现理性回归。平心而论,中央政府的决心不可谓不坚决,力度不可谓不大,可为何撬不动降价的杠杆?其一,在土地财政的诱惑下,地方政府往往明着限购,暗地放水,令调控效果打折。其二,在开发商营销虚假营销的刺激下,群众把“买房必升值”被奉为圭臬,造成房地产非理性坚挺。
  不同于部分地方“雷声大雨点小”的调控虚招,此次广州出台的《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可谓是大招、杀招颇多。笔者认为,禁言“买房必升值”广告,是最大的亮点。禁止开发商继续为“买房必涨”造势,无疑在制度层面,戳穿开发商的谎言。虽然,《广告法》明确规定,推销的商品“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却没有具体细则。在制度层面细化问责条款,必然令开发商三思而行。
  更重要的是,禁言“买房必升值”,向舆论表明了,地方政府要告别土地财政,与开发商决裂的态度。为何调控屡屡受挫,限购令成了“鸡毛令”?地方政府“放水”的因素很大。想想看,每次房价刚一到拐点,首先出来救市的是谁?以往的经验表面,地方不救市,房价绝对挺不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地方政府表明与开发商态度,是一个加强版的限购令,其对楼市的杀伤更是致命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薛家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投资;回报;楼盘;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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