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部分房屋中介机构推出名为“拆迁富”的投资理财方式,中介机构声称,投资者可通过单独投资、分散投资、联合投资等方式进行投资,然后由具有多年运营经验的专业房产机构选购待征收物业,并办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中介机构还声称,此类投资产品未来2至3年时间,物业一旦被征收,征收收益将达到原始投入的3至3.5倍,甚至更高。(10月28日《贵阳晚报》)
现在商家为了挣钱,什么花招都能出、都敢出,“拆迁富”便是其中一个类型。创意通过投资房屋征收来实现一夜暴富,想法很大胆,对那些手中有闲钱却投资无门的人来说,也具有强大的诱惑力。但笔者认为,“拆迁富”这个所谓的投资理财方式潜在的危害不容小视,必须予以制止。
首先,按照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房屋征收工作是政府层面的工作,征收评估、征收方案、征收补助奖励政策等方面程序都由政府主导进行。而且房屋是否进入征收范围,其涉及的因素众多,政府要根据公共利益,规划、土地、乃至棚改政策等多方因素综合决定。房屋中介机构冷不丁搞出这么个“拆迁富”的投资理财方式,对政府的整体规划是个严重的干扰。
其次,此类投资所针对的投资对象多为房龄较长的老旧二手房,这些二手房当中不乏产权不明晰甚至无产权的现象存在,一旦出现产权纠纷,直接影响征收赔偿。而且,此类理财的投资起点较高,通常在10万元以上。这样高额的投资,必然会影响被征收者的心态,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也必然会向政府部门提出过高的诉求,甚至不合理诉求,在这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进行。
再有,房屋中介机构属于房地产三级市场的一个服务行业,并且是个大起大落的行业,本身并不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由他们推出的“拆迁富”投资理财方式是通过高额利润差价来吸引投资者的,比如,中介机构声称,此类投资产品未来2至3年时间,物业一旦被征收,征收收益将达到原始投入的3至3.5倍,甚至更高。但从各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际情况看,这个承诺是非常不切合实际。而且,投资涉及的房产短期内如果不能进入征收范围,或达不到投资预期,由此引发的冲突及后果都不堪设想。
因此,“拆迁富”这个所谓的投资理财方式潜在的危害真不小,需要有关部门及时出面予以干涉,绝不可任其张扬。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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