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人事考试网 “公示公告”栏的前列出现一条《2014年评估、企法、国商考试的有关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原定于9月13、14日举行的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从2014年起取消。”今年,人社部已分两批取消了58项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月,人社部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明年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这样一条信息似乎没有引起多少关注,报道比较少,看起来并不具备“上头条”的潜质。笔者也是搜索之后才得知这一消息。但是这件事本身却非常地有意义,值得拿来说一说。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也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它要求求职者必须接受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达到一定的教育标准方可持证上岗。从本质上来说,职业资格证书的原设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当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中,却是乱象不断,饱受诟病。总结一下,最突出的有这么两个问题。
一是利润空间巨大,考证市场混乱。有需求就有市场,现下考证与其说是一种教育培训,不如说被做成了一门生意。考证市场有多红火,搜搜关键字就知道了。网络上、现实中各类培训机构林林总总,让人眼花缭乱。大多数证书考试都遵循一个套路:毋需操心什么“几个科目”“怎么复习”“什么题型,如何准备”,考证者的所有权限,只是选什么培训机构,准备多少银子而已。准备一场资格证考试,培训、资料、报名,七七八八下来上千元实属平常。考证机构在培训过程中,证书颁发机构在授权过程中,存在巨大的谋利空间。如此有利可图,却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和顶层设计,导致实际教育质量并不为人们所关心。很多参训人员即使取得了证书,但是未必有相应的职业技能。
二是脱离实际,考证偏离了学以致用的出发点。职业资格证正如其定义所说,应该是劳动者的学识技能证明,是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干活的不拿证,拿证的不干活”的怪现状。拿此次被取消的资格证为例,“国际商务师”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用来加薪、得奖和参评中高级职称的,而在企业,由于实用性差,基本没什么作用。 “房地产经纪人”则绝大多数被“租”给地产经纪公司,持证者只收钱不做事,而公司里真正负责业务的,几乎都是无证上岗。
此次取消和调整一批职业资格认定,显示了国务院整治资格证乱象的决心。但是针对资格证管理中的种种弊病和痼疾,仅仅调整存量是远远不够的。如何提高证书本身的含金量、如何规范资格证的考试和使用、如何理顺资格证市场中的利益纠结,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索。一方面,不能让资格证书成为有能者上岗竞聘的“拦路虎”和多利益方各取所需的“摇钱树”;另一方面,要让职业资格证书真正成为检验劳动者知识技能的“试金石”,真正起到确保从业者职业素质的作用,为各行业实现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保障。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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