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原市委书记张笑东受贿案日前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院一审。张笑东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卖官”。在给其行贿的33人中,28人来自党政机关,主要是为了升迁,而张笑东收受的贿赂全部都是现金。(南方都市报 9月27日)
通过对近段时间落马官员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买官卖官”成了“高频词”,屡次出现在网端。而与之相呼应的是,这“书记”也屡次成为了“卖官”的主角,进入大众视野。之前有泗县县委书记“卖官”,而这更是安阳市委书记“卖官”,这身为“一把手”的书记们“卖官”,不由得更是引起大众关注,造成的社会影响自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说,市委书记这“卖官”不是为了财,恐怕很难让人信服。但是,如果说这市委书记“卖官”只是为了财,似乎这样的“卖”法,又远不如工程贪腐来得快。那么这市委书记,为什么会钟意“卖官”来敛财呢?
一来恐怕是这样权力变现最快,相对隐蔽性更强;二来更易“团结”部分干部,享受长期“孝敬”。作为市委书记,对于干部任免提拔,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主话语权。而且这样的话语权,主要来源于干部的提名,这样的提名看似不起眼,更是难以找到“猫腻”,但却往往在表决中,将具有极大的导向意义。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市委书记的权力变成了真金白银,并且可以说是“毫无破绽”。与一般地工程建设贪腐相比,更不容易引起怀疑,既是被追查,这似乎也是集体决定,市委书记可以“推干净”。同时,而这送钱的当事人,事情办成了,自然也不会“多话”,相反还会把自己与市委书记拴在一起,为了保住自己买来的“官位”,自然会少不了“孝敬”。如此一来,这“卖官”可谓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我们看到,市委书记之所以能够“卖官”,关键在于其手中的权力不受监管,而相关的选拔任免程序在执行过程中也大打折扣,往往让这握权的书记转了“空子”。所以说,面对这样的“一把手”“卖官”,恐怕更多得从制度上入手,完善监管,强化权力监控,才能有效防止“卖官”收文再次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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