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7岁女童王彦雯10月3日下午到泰州市姜堰区华港镇亲戚家参加婚礼时失踪。6日晚,泰州警方对外通报,在该市姜堰区华港镇一河边发现失踪女童王彦雯的尸体,证实被害。(中新网10月7日电)
女童最终被害,是人们最不愿见到的结果,然而,悲剧仍然不以善良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发生了。那么,此起悲剧发生之后,人们又当反思什么?小雯会不会成为最后一个被害女童?或者说小雯被害,能否敲响全社会关于女童安全乃至所有人安全的警钟?
事发10月3日下午,证实被害是在6日晚。有网友议论,警方为何总是慢半拍?如果说3日下午3时许之后的一两个小时之内为寻获女孩保障其人身安全的黄金时间的话,那至6日晚在华港镇一河边发现失踪女童的尸体且证实被害这段时间,什么样的悲剧不可能发生?“慢半拍”是指接近黄金时间又错过了黄金时间的那一段不长的时间,3天之内岂止是慢了半拍?
不妨对悲剧的全程作一完整回顾反思,女童被害,还有谁慢了半拍?据王先生介绍,吃完午饭后,女儿和其他小孩在新娘家门口玩耍。下午3时许,一帮人准备回家时,才发现王彦雯不见了。女孩跟奶奶一起吃喜酒,但不应当留下如此长时间的放任空档,以至直至准备回家时才想起女孩。如此疏忽大意,是否算得上照顾女孩安全的“慢半拍”?
头盔男顺利用电动车带走小女孩,目击者是否安全意识慢半拍?据王先生介绍,当地一名老太太在事发后表示,曾看到一名戴着头盔的男子陪女孩玩耍。该老太太以及其他同玩儿的小孩均为事件目击者,如果说同玩儿的小孩子缺少安全意识的话,那这位老太太就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当头盔男将女孩抱上电动车的当口立即予以制止。而该老太太被犯罪分子以“有说有笑”假象所迷惑,进而错失了救回女孩的良机。
慢半拍者,包括其在外打工的父母。7岁一年级女孩,应该早就向其灌输基本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不跟生人走的人身安全保障意识,然而,由女孩被害的结果来看,至少折射了其家庭以及所在小学此类安全意识的灌输和教育是缺失的。而当头盔男作案过程中骑进死胡同并向路人问路,路人之安全意识也是“慢半拍”,这又折射了当地农村地区普法不到位安全意识普遍缺乏之短板。
反思类似抢劫、拐卖、伤害女孩、女大学生等案件,法律应当“快半拍”,一旦破案,应当依法从重、从快、从严予以严厉惩罚。织就一道对于女孩、女童的安全法网,法律应当兜底,警方应当打底,家庭应当知底。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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