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尤雪玲:打死人贩子获刑暴露农村法制教育缺位

发布时间: 2014-10-11 15:27:01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尤雪玲  进入电子报
  孙子被人拐走,追到人贩子的爷爷激愤不已,对其进行了殴打和拘禁,造成人贩子打死。2013年4月,广西法院判处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近日,法院再次判决被告付给死者家属各类民事赔偿近5万余元。
  因为一时的激愤,便造成了两个家庭的不幸,真是可悲。人贩子固然可恨,但罪不致死,即便犯了死罪,也应当用司法机构裁决,我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在感情上我们很同情这位爷爷,但法律不讲情面,只讲公平、平等。
  农村老人、未成年人犯罪早已不是新闻,透过这些事件的背后,我们感受到的是农村法制教育的缺位。目前,很多农村法制宣传仍停留在宣传栏、标语、广播这三大传统宣传形式,就是这三种形式的宣传也因缺少创新而呈现滑坡、减弱甚至瘫痪的状况。大部分乡村都是在上级政府部门有布置、检查的时候才开始进行法制宣传,而不能有效的化“被动”为“主动”、缺乏真正有效的长效机制。所以,虽有农村法制宣传,但很难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很多农村百姓认为:只管种我的地,赚我的钱,其他的事与我何干?由于法制教育的缺位,致使部分村民遇到问题只会用拳头,而不会借助于法律武器。
  一个个悲剧的发生,警醒我们,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增强村民法制意识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进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要对广大农民进行法制教育,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习惯,学会正确地运用法律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农村的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学参与、发挥优势、紧密协同,切实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尤雪玲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打死;人贩子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