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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晶:赡养老人能否用金钱做“筹码”?

发布时间: 2014-10-14 17:26:56  来源: 荆楚网  作者:曹晶  进入电子报
  南京市出台新规定,“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10月14日《京华时报》)
  古话讲: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老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然而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种原因使子女不能够坐到女子应做到的义务和责任,少数存在着子女不孝推脱和虐待父母的情况发生,然而更多的是子女为忙自己的家庭和工作而对父母照料的疏忽。而养老机构也存在很多不健全的管理漏洞,致使老人虽有人“管”但是依然管不到“点”上。
  近日,南京市为让更多的老人得到子女应有的照顾推出一系列创新养老服务新举措,包括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用医保报销失能老人护理费用等。其中,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中的“家属照料型”模式备受关注和争议,这种模式规定: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失能、半失能等五类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每月可以给其发300-400的月工资。
  这就引起了公众支持与反对,支持者认为政策施行有利于鼓励子女们尽孝,但不少持反对意见的人士也表示:赡养父母还得领工资,不管咋说听起来还是有些别扭。这与有着几千年“养儿防老”传统的理念似乎也不是很搭调。而且,这样的政策在执行中如果执行不好、评估落实不好,会不会又助长起新一批投机倒把的“啃老族”?再就是服务申请覆盖的五类老人基本以“卧床不起”的老人为主,那其他那些没有卧床但确实困难的怎么办?
  笔者认为,女子养老从义务养老变成“开工资”式雇佣养老这容易导致子女养老“变味化”,使得一些人只是单纯的奔着“工资”去应付父母。赡养父母不只是单方面的物质赡而更多的是给父母提供精神赡养,虽说赡养政策出台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并不能真正改变老人们的赡养问题,也不能得到根本解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能把其与金钱做交换。所以在考虑如何让更多老人得到赡养的同时,应该更多的考虑如何去真正的关爱老人,完善社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社区公共医疗服务。让更多的老人得到真正的关爱。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曹晶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赡养;老人;工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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