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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红英:拒绝赡养父母的子女良心何在?

发布时间: 2014-10-02 23:06:53  来源: 荆楚网  作者:罗红英  进入电子报

  八旬夫妇生活困难要求赡养,子女们竟以老人没有给自己带孩子、自己成家时老人没有操办、自己是嫁出去的人等为由拒绝,两位老人含泪将7个子女告上了法庭。(10月2日人民网)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83岁的张婆婆、79岁的陈大爷夫妇共育有7个子女,本该有一个儿女承欢膝下、享受天伦之乐的晚年幸福生活,如今却走上因子女不履行赡养的义务将7个子女告上法庭的无奈之举。适逢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无论是何人看到这样的事情都会都会为老人的遭遇感到惋惜,为有这样的子女感到愤怒。试问,为人子女又怎能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行为,为人子女良心何在?
  我们常说,只有自己为人父、为人母的时候才知道做父母的艰辛和不易,这话一点不假。据了解,陈大爷夫妇最大的子女都有61岁,最小的42岁。可见,应该都是为人父为人母的人了。稍微有点良心和仁义道德的人都会更加懂得感恩父母,孝敬父母,为后代做出百善孝为先的榜样。记得有这么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个叫孙元觉的少年,小时候就十分懂事,可他的父亲对祖父却非常不孝敬。有一天,父亲要把病弱的爷爷扔到深山里去。孙元觉哭着跪倒在父亲面前,恳求他不要这样做。可是父亲却哄骗他:“爷爷年老了,年老不死会变成妖怪的。”来到了山里,父亲把爷爷放下就要离开。这时,孙元觉对父亲说:“扔了爷爷把筐子拿回去吧。”父亲不明白他的意思,孙元觉说:“等到你老了,我好用它来装你,把你扔到山里来呀。”父亲一听,大吃一惊,最终改变主意,又把爷爷接回了家。这个故事就是除了告诉我们为人子女就要行孝的道理外,还告诉我们为人父母应当为后人做出孝敬老人的好榜样,因为种什么样的因就会有什么样的果。
  百善孝为先,老人们为了儿女操劳了一生,在他们年老时作为儿女尽尽孝道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子女又怎能以父母没有给自己带孩子、自己成家时老人没有操办、自己是嫁出去的人等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的义务呢?俗话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只有父母对子女的爱才是无私和不求回报的。试想当我们为人父为人母时,哪一个不是对自己的子女巴心巴肝,力所能及的为子女做好一切,又有几个能做到像对自己的子女一样对自己的父母呢。当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每个人的家庭环境不一样,生活条件也不一样,何况子女子女众多,父母能将子女健康的抚养成人已经很不容易了,作为子女还怎么忍心以此为借口在他们伤口上撒盐,还怎么忍心对他们弃之不顾?
  人们常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是人生最大的遗憾。是的,孝敬父母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孝敬父母,天经地义。笔者也希望那些拒绝行孝或者还没意识到要尽孝的人能及时醒悟,行孝要趁早,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不要等到父母都远去了才懂得珍惜,更不要让自己的一生在悔恨和遗憾中度过。
  稿源:荆楚网
  作者:罗红英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赡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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