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产粮大县———山东省商河县调查发现,投资数千万元的小农水项目,当地政府宣称“三十年不落后、五十年正常用”,却未经使用就大面积报废。面对这项被指“干涸了民心”的摆设工程,该县水利部门主管官员竟称是“省里认可、造福于民的优良工程”。(10月14日《经济参考报》)
耗资巨额的水利工程还没投入使用就报废了,珍贵的资金打了“水漂”,农民损失惨重,令人痛心!
这些年,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而遭到忽视,以致于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并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为此,国家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拿出巨额资金扶助贫困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按理说,这些贫困地区理应珍惜并用好国家投入的资金,造福百姓。然而,这些宝贵的资金被打了“水漂”,我们不禁要问:那些“干涸了民心”的“豆腐渣工程”是如何出笼并被通过的?
首先,我们会想到验收环节。如果严把质量关,“豆腐渣工程”是不会通过的。显然,这不是责任心所能解释的,而是有着值得追究的利益输送的“猫腻”。当然,工程设计与施工等环节的不到位是“豆腐渣工程”的始作俑者,如果在这些环节上不出现问题,无懈可击,即使验收环节不严格,似乎也没有什么问题。对如此“豆腐渣工程”,其实没有什么深奥的理论问题、技术问题,说到底,“豆腐渣工程”就是腐败所致。一些贫困地区的官员把国家扶助的资金视为“唐僧肉”,挖空心思捞取好处,其手法林林总总,如,偷工减料、跑冒滴漏、挪用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等。
这是严重的腐败事件,不能稀里糊涂地算了,必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不如此,不足以产生应有的震慑力,不足以让腐败分子畏惧。国家投再多的钱,也不够这些腐败分子祸祸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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