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15时,河南平顶山河滨公园内,一名9岁男孩在看熊时,右胳膊被熊咬掉,男孩父亲拿着从熊嘴里抢过来的胳膊,痛哭了一夜,由于组织损伤过于严重,男孩已转院至郑州,并完成截肢手术。孩子的家人称动物园内安全防护措施简陋,与园方工作人员沟通时,园方透露类似事件发生过多次。(10月19日《法制晚报》)
看到这则新闻配发的图片,笔者的心被深深刺痛了。孩子站在动物园里,一条胳膊上露出白深深的骨头,肉没有了,半截骨头没有了,他甚至已经没有了眼泪,只是默然的接受救护人员的临时包扎。难以想象,当父亲抱着从熊嘴里抢出来的手臂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愤怒、悲伤?这都已经换不来孩子健全的肢体了。
这样的悲剧,就犹如一出安全事故的“熊出没”。当然,这里所说的“出没”并不是说熊在自由的奔跑,只是说这种悲剧的发生,就犹如“熊出没”一般。那么,这样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仅仅是怪孩子太贪玩?仅仅是怪家长太疏忽?其实不然。想起一个我家儿子每天都要看的动画片《光头强》。在这部动画片里,有熊大和熊二,还有一个光头强。光头强和熊大和熊二是死对头,只不过光头强手里的猎枪形同虚设,每一次和熊大和熊二的战斗中,抱着猎枪的光头强都会是失败的,不是因为猎枪质量有问题,而是光头强这个人的确是个“熊家伙”,没有聪颖的智慧,没有打猎的本事。
而实际上,咱们的动物园就是这个光头强。不是他们没有安全的设施,而是因为他们用不好这个设施,在这种情况之下,动物伤人事件才能够一次次的上演。从饲养员被老虎吃了,到游客被老虎吞了,从老人被猴子挖了,到孩子被熊咬了。这几年这样的事情屡屡成为媒体报道的对象。假如说,悲剧发生在没有笼舍的野生动物园,还是可以理解的,还可以把责任推给游客的不文明。但是,当这样的悲剧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在普通动物园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追究这些管理部门光头强们的责任?
今年十一黄金周的时候,一家动物园搞了一场奇怪的“演出”,为了防止悲剧发生,让一个人穿上老虎的服装,演了一出警察击毙“老虎”的大戏。主办方说是为了吓唬老虎,防止老虎外逃伤害游客。这岂不是很可笑?老虎能看得懂吗?老虎会害怕吗?这说明我们的有些动物园的管理人员比光头强还弱智可笑。
对于动物园来说,安全是需要警钟长鸣的,这就需要用实实在在的安保措施确保安全事故不再发生。其一,对于烈性动物要加强科学的驯养,达不到标准就不能展出。其二,对于处于求爱期、孕产期、哺乳期的动物要给它们也放个假,不参与展出。其三,对于笼舍的锁头、笼舍需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其四,动物的笼舍,应该是游客和动物都伸不进和伸不出手掌的。最为重要的则是,现场必须有安保人员执勤,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孩子被狗熊咬断了一只胳膊,罪在孩子太鲁莽,罪在家中太疏忽,但是更大的罪过则是动物园的监管人员连个光头强都不如。
一再上演“熊出没”,监管部门岂能只是一个没啥本事和作为的“光头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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