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金店遭劫时,35岁的贵州省兴仁县女子谢远凤听到呼救声后,便冲下楼阻止,不幸被一歹徒开枪击中身亡。丈夫孟荣国为妻奔走申请“见义勇为”12年后,谢远凤终于被当地政府追认为“见义勇为公民”。(10月20日《京华时报》)
虽说迟来的荣誉也是荣誉,但一个“见义勇为公民”的称号,12年后才颁发,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也正因为如此,才让笔者对“见义勇为”的具体过程心生疑惑。因为,相关报道只是用了“谢远凤听到呼救声后,便冲下楼阻止,不幸被一歹徒开枪击中身亡”一笔带过,有违对以往英勇事迹详细生动的渲染常态。因此,客观地说,这个迟到的光荣称号,是不是与“英雄”的丈夫荣国为妻奔走申请“见义勇为”12年有关?因为,息事宁人也是政府部门懒政的一种表现。
然而,兴仁县公安局证明,在事发过程中,谢远凤“在出声制止歹徒行凶的同时,用手里握着的遥控器甩去打击凶犯”的情节。如果属实,授予谢远凤“见义勇为公民”,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不知分管信访的副县长靳龙方所说的,“关于谢远凤见义勇为一事,目前尚有争议”,是否对这个细节的疑问?至此,这个12年后才勉强被认定的光荣称号,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少光彩了。
而更显得不光彩的是,当地相关领导对“见义勇为”提出的“目前尚有争议”,“决策程序存在问题,且有些支撑材料真实性存疑”,都是县政府决定追认谢远凤为“见义勇为公民”后,家属要求政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抚恤金时想到的。这意思好像是一纸奖状政府给得起,谈到真金白银就两说了。那么,究竟是认定光荣称号原本名不副实,还是政府部门心疼钱?但二者都不应该是政府的应有姿态,都已让相关政府部门丢脸了。
说相关政府部门丢脸,不是说他们小气钱,而是缺乏起码的政治智慧。而这种愚蠢,来自官贵民贱的官本位陋习。其实,当前对正能量,可以说是求之若渴。那么,这起已经被授予“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即使还不够生动,但比起干部扫大街,官员乘公交来,要“正能量”的多吧?毕竟这是用生命换来的。为什么发生在老百姓身上,就一钱不值了?再说,为何官员意外身亡,总是要往“因公牺牲”上靠?无论上厕所死还喝酒死,即使顶着舆论压力,也要参照“因公牺牲”,并依此获得高额的抚恤金?
有道是“利令智昏”。某些地方政府为了炫耀政绩,不惜代价为自己树碑立传,冒着被质疑“作秀”表演“正能量”。但贵州省兴仁县政府,却把难得的正能量,因看在钱的份上,几乎弄成了负能量。不知贵州省兴仁县政府有没有考虑过,关于这起“见义勇为”,无论真相如何,但经过12年还出尔反尔,会给社会和公众带来什么影响?如果这又是一个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让人情何以堪?可见相关地方政府只是把弘扬正能量当做一种政治时尚,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做一种官场形式。
稿源:荆楚网
作者: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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