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采桑湖,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东洞庭湖的万亩内湖。这里曾经碧波万顷,被称为“候鸟天堂”,如今却被镇政府以每年370万元的价格出租,沦为一片蟹池藕塘。(10月28日中国广播网)
人和动物本是这个世界上的平等的生灵,你有你的乐园,我有我的乐土,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自诩过高的人们开始跨越“边界”,以强者的姿态侵占着动物的世界。就如采桑湖这个“候鸟天堂”,早已不复昔日的碧波万顷,沦为充斥着金钱与欲望的蟹池藕塘。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本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在采桑湖这件事上却有着理不清的“官司”。 采桑湖镇政府在制止承包商的破坏行为时,遭遇了法律政策的短板。承包商因被曝光后政府截然相反的态度而损失上千万,双方都有着诉不尽的委屈。类似这样的人与自然的“战争”除了折射人们自然保护意识的缺失和商人重利的本质,更多映射的是政府行为的失当。
政绩观的错位和发展观的缺失破坏了候鸟的“家园”。承包洞庭湖内湖,归根结底是GDP在作祟。在法律“适度开发”这个模糊的概念下,政府出租内湖本也无法指责,可承包不等于放任商人为所欲为。政府和开发商的合作不能只是商业利益的捆绑,而应以科学的发展观念为指引,在立足长远,不破坏自然生态,不食子孙后代的饭的前提下寻求“共鸣”。
政府职权不明的“多头管理”使得候鸟无处安身。林业部门可以执法,林业厅可以执法,市林业局可以执法,东洞庭湖管理局可以执法,区县林业局可以执法,多头管理最后的结果就是“无头”管理。如此情况下,只能造成镇政府无法管理,承包商无法盈利,候鸟无家可归。由于多头管理而被搁置的事件并不是孤例,在企业管理和群众生活中都有所涉及,如此看来,政府部门的简政放权迫在眉睫。
我们呼唤有明确的法律,给脆弱的湿地以坚强的保护;我们盼望有部门勇敢出头,还失去天堂的候鸟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我们也希冀商人能够醒悟,给自然环境一片安然。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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