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对外部“中国独家报道”微博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7日转发住建部等十部门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人民网10月28日)
私人会所,其本质就是少部分官员和商人互相勾结的龌龊之地。为什么设在公园和历史建筑内的私人会所只能私人进入,尤其是一些官员的进入,本质就在于其不可见人的目的,掩人耳目的性质,公共场合设立私人会所且只对少部分人开放,在其属性上就是对公共所有的资源的侵占和剥夺,是对公共权力的严重腐蚀,弊远胜于利,因此必须强力清除。
“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屈辱历史,到改革开放后一些高档酒店挂出“衣衫不整不得入内”的歧视性规定,再到近年来疯狂式扩张的私人会所“只接待特殊人员”的畸形消费,无不让人如鲠在喉,如果说屈辱的历史我们尚且可以用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来洗刷,那么国内一些针对大众的歧视性规定,对公有资源的恶意性侵占以及大量公款的肆意挥霍,我们又岂能坐视不理、听之任之。
公园和历史性建筑本来就是属于公众的资源,具有其天然的社会属性,本应当积极发挥他的公益效应,然而在一些地方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圈地围城”,强势入驻,成为了私人牟利和享受的场所。在这些地方设立的私人会所,大多装饰的富丽堂皇,消费价格也极其高昂,而它的最大客户群体却是大多数的党政官员和企事业单位,只有这种“花公家钱不心疼”的人员才会频频出入私人会所。私人会所,占据着本属于大众的优质公共资源,同时服务的对象却是由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这种即侵占公共资源,又败坏党风政风的场所,必须予以禁止。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决定清除公园和历史建筑内的私人会所,正是应民心众意的大好事,既能够将公共资源归还于大众,更能遏制贪污腐化的不正之风,可谓一举两得。惩治会所中的歪风,更是对群众呼吁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回应,也是对公权“公用”和公地“为公”的强力矫正,“拔出”私人会所,可谓正当其时、势在必行。
稿源:荆楚网
作者:善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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