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今日上午,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但并非专程接送,只是顺路。目前,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 10月29日新京报网 )
开着公车“顺路送妻子上下班”,该单位只是对许宜况个人诫勉谈话,责令其在全院干警面前检讨说明,搞得舆论监督似乎都有点咸吃萝卜淡操心。既然“顺道”可以送妻子上下班,那么,顺道买菜逛超市、顺道接送孩子上下学、顺道送家人去风景区呢?
一句话,“顺路”只是在公车私上的一个借口。中国的公车改革已启动多个年头,但“车轮上的腐败”显然并未禁绝,回头看看,恐怕在最下限的标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顺路送妻子上下班”,多大的事儿呢?最该追问的是两点:一是公车掌管者,何以对公用与私用之分是如此态度?二是若非小概率事件,被“顺道”私用的公车会否水落石出?
以往我们一提到治理公车私用,最大的难题就是监管,对此,加大监督力度、发动群众监督是个共识。然而,在群众热情被调动起来、群众监督被发动起来后,如何将群众的举报进行核实调查,就成了更重要的问题。如果不能对公车私用“零容忍”,不能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那么监督再到位、再全面、再持续,都没了后劲。名义上监管,实际上包庇,就成了叶公好龙,不仅会纵容了公车私用的歪风,更会伤了群众的心。
就算是“顺路送妻子上下班”,也是作风出了问题,如果对这种“出轨”不加劝阻、问责,难免会成为负面示范,掣肘公车治理这盘大棋局。所以,详细解剖“顺路送妻子上下班”这只“麻雀”,强化问责力度,是纠正作风病的必经之路。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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