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原局长张火金挪用公款案,近期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张火金在2008年至2013年担任新洲区民政局局长期间,7次挪用公款共计110.2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加上受贿等犯罪情节,张火金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12月3日《重庆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身为党员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公而忘私,其作风问题与公款和公权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却将为公之心抛之不顾,随意滥用脱缰的公权、随时提取国家的公款,一举一动都与“公”脱节。
近年来,官员嗜赌成性、挪用公款抵债的恶行屡见不鲜,他们徜徉“赌海”之中不能自拔,赢了开心、输了懊恼,待债台高筑之时便利用手中职权肆意挪用公款,一句“我要用钱”便让移民安置费、工程保证金、土地租金、医保基金等各类公款都变成了自动取款机。本为“公”姓的公款却沦为赌官们伸手即来的“ATM机”,本为惠民利民、改善民生的财政资金却沦为债款,“官赌”输掉的不只是钱,还有干部的作风、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的利益。
从“小赌怡情”发展到“一掷千金”,官员深陷“赌海”是因其掌握着一条条“腐败暗道”。出纳会计“一肩挑”、支票盖章“一条龙”,逢迎拍马之下便给官员打开一道“方便之门”,口一开手一伸,大把钞票就从“ATM机”里滚滚而来。赌博是一些干部走上贪腐道路的导火索,严重腐蚀着党员队伍。
赌海无边,回头是岸。拥有“赌徒心理”就已经丧失了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丧失了从事公共职业的资格。遏制“官赌”刻不容缓,除了“零容忍”的态度,还要多下“硬杠杠”多念“紧箍咒”,让干部从“不敢赌”变为“不想赌”,让官场不存一丝“赌风”,让公款、公权力都回归“公”的轨道之上,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钟长鸣。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婧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