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东师大三附中,一位班主任因为没去教室参加早自习,而被罚做一天值日生。受罚的原因是班规规定:“老师学生上课都不应迟到或者不到,包括早自习。”(12月12日《新闻晨报》)
想必每个人在上学期间都被要求严守“班规”。它是管理班级采取的规章制度,主要涉及学习、出勤等诸多方面,是学生自我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班规”都不尽相同。而其中“处罚措施”是保证“班规”发挥作用的基石。“班规”对学生是否有约束力,关键要看“处罚措施”是否有威慑力。
“班规”设置旨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秩序,为学校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由此,大部分人“惯性”地认为“班规”的作用对象应是学生。然而,华东师大三附中的“班规”却打破这一“常理”,不仅在处罚措施上进行创新,更是将覆盖面扩大到了老师群体,让人亲切地称之为“最暖班规”。
“班规”最暖,“暖”在“寓教于乐”。了解“班规”后,我们会发现,三附中的违规处罚可谓是“五花八门”。唱歌、劳动等健康活动都列入其中。如此“惩罚”既有娱乐性,又有教育性。与一些“罚款式”、“体罚式”惩处相比,此“班规”更具“人性化”,也更具教育意义。在丰娱学生的同时,又起到教育、警醒的作用。
“班规”最暖,“暖”在“师生公平”。“师生同罚”是三附中“班规”中另一特色。传统意义上的“班规”,客体往往是学生。那么,老师的错误谁来惩罚?“师生共罚”不仅发挥起到约束教师的功能,更是真正体现出“为人师表”的意义。教师的实际行动是学生最好的“教材”。
“师者,所以传到授业解惑也”。故教师与学生在地位上应该是平等的,不必时刻摆出“高姿态”。“教师犯错,与学生同罚”。唯有此,才能为学生起到表率作用,让学生从心底信服,从而拉近师生间距离,“亦师亦友”。
稿源:荆楚网
作者: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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