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凌晨1时41分,网友在百度贴吧中爆料“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副局长的夜生活,令人羡慕”一帖,帖文中共发布了26张反映其夜生活的不雅照片。(12月16日新华网)
从“有图有真相”的证据确凿倏地成为“被设计”,一部“谍战剧”瞬间变成了“官斗剧”,这般戏剧性的表演不免让观众产生了“看热闹”的感觉。
且不论林副局长这声“被陷害”是否有冤,单就其说法便很有意思。既然是“被设计”,那就有主谋、原因以及实施过程。若真如副局长所言,自己是被局党委书记所累,那只能说明两人平日积怨很深,不然也不会贸然自编自导自演这样“一出戏”。
这个解释似乎“天衣无缝”,但禁不起细细推敲。首先,作为一位领导,为什么会只针对你过不去呢?这恐怕就与你的日常表现息息相关了,如果你是单位勤劳能干、任劳任怨的人,怎么会“得罪”领导呢?如果你是单位才华横溢、肩负重任的人,领导怎么舍得“为难”你呢?退一万步讲,哪怕你是单位安分老实、本分守己的人,又怎么会出入夜总会,甚至欣然享受呢?其次,假如真是被领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那作为你的上司,要这么费尽心思、大寻周章地“下套”吗?要冒着风险、顶着纪律地“硬来”吗?但是,如果换个角度,此时站在林副局长的立场来看,这个想法就清晰可见了,因为“不雅照”已成定局、无可辩驳,只好找寻“狗血”的剧情、出人意料的亮点,以博得人们的理解与同情。
可见,林副局长是“被设计”了,只是这个“设计者”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许是一时兴起,却触碰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许是迫不得已,却终未能挡住诱惑,这是作茧自缚,是思想上的“迷惑”,就算能跳过这个“局”,最后也会掉进那个“坑”。
因此,有局不能“乱性”,有权也不能“任性”。每一个执掌公众权力的人既要行端坐正、如履薄冰,又要慧眼识人、看破局面。因为“局”会时时有,但不是所有都要赴约,也不是所有都能赴约,要择其“善者”从之,“不善者”躲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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