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数万元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将证书出租后一年即可收回成本;通过网络为持证人与企业牵线并从中分一杯羹;企业为获资质拿工程,每年支付百万元挂证费用……(12月21日半月谈)
不少行业,诸如建筑公司、装饰公司、监理公司,甚至药品经营、农村专合组织等,都需要一定的资质,方可批准运营。不可否认,设置准入制度门槛,对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确有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服务对象的利益,具有保护效果。但是,准入门槛的设置,也把某些不具备资质者,挡在了门槛之外。为创造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具有相关资质的个人,成为了香勃勃。
然而,要完全按照用工规定,去聘请具有资质的人员,其成本代价着实不小。出于节约成本,又要符合规定资质,“挂证”这一怪胎现象,便应运而生。更由于“需求”巨大,使得考证机构、考证族、挂证中介、企业等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而持有资质证者,只需将其资质证件“挂”在企业,无需去上实在的班,“钱途”一片光明,何乐而不为?持证者与企业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可谓珠联璧合。
表面来看,需求、生产、供给、使用,符合经济学逻辑。但其背后,隐藏的却是弄虚作假,隐患尤存。政府对某些特定行业,实行准入制度,就是要让有资质水准的技术人员,亲身参与企业生产管理,是为保障服务的质量,确保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而“挂证”方式,只是企业的“借壳”行为,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参与实际生产,没有起到指导作用,而从事实际操作的,依然是那些并不具有资质的,又谈何提升生产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呢?
“挂证”的危害已是不言而喻,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滋生了不劳而获的行为,也体现出持证者、企业的诚信缺失。“挂证”现象的产生,以致不断蔓延,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监管执法的缺位,不无关系,正是这是空档,给了持证者“吃空饷”的机会,也让相关企业钻监管的空子。
要整治“挂证”行为,监管制度的完善必不可少,要从制度上,对“挂证”行为的利益既得者,进行规范限制。同时更要强化执法监督,让“挂证”者、中介机构、企业为此付出代价,采取吊销资质证、企业经营资格,或者建立黑名单,提高“挂证”不法行为的成本,斩断其中的黑色利益链。
稿源:荆楚网
作者: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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