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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君:地方政府“代言”信用社任性讨债

发布时间: 2014-12-29 11:26:07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吴子君  进入电子报

  12月26日,临泉县农村信用社正式挂牌为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在其楼下的宣传栏里,23名被拘留者的照片已张贴了一个多月。这些人,包括11名临泉县信用社信贷员和12名欠贷人。围观市民说,张贴照片是为了震慑不还贷的市民。(人民网 12月29日)
  今年10月份,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当地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梁永勤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
  村民与信用社的贷款本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应该通过法院走民事诉讼途径解决,而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民事纠纷,包括对欠贷人取消低保、停发养老金相威胁,对欠贷的公务员停薪停职不提拔,都没有法律依据,超出了政府职权范围,属于滥用行政职权。
  透过安徽省临泉县正在进行的轰轰烈烈的“讨债”运动的背后,可以发现,之所以很多贷款纠纷延宕到今,因为当初县信用社放贷的不规范,存在冒名贷款、贷款提前扣除本金等严重问题。但在临泉县政府成为讨债主导后,事情就变了味——有的村民,直接被法院、公安经侦部门“约谈”,要求还款;有的被威胁要停掉低保;有的学校老师也被要求去劝说学生家长还贷……而且,县里将“讨债”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各个镇、村、部门。
  首先,这是政府权力的违法和不当行使。贷款本来就是民事纠纷,应该由信用社起诉欠债人,然后由法院走执行程序,将欠款要还。但当地方政府直接成为信用社的“代言人”,介入民事债务纠纷之后,就将手中的权力直接“兑现”为讨债权,权力就变味了。其次,当地的公检法联合办案、讨债严重违法。公检法互相监督制约,才能保障司法公正、避免冤案。所以,“公检法联合办案”是被明令禁止的。最近一次由司法机关重申,还是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那么,为什么临泉县法院还是参加了公检法的“联合讨债”?法院在未判决的情况下,直接与公安机关合作,拘留欠债人,逼其就范,置司法独立性于何地?
  地方政府为信用社讨债违法“代言”,既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藐视法律法规,这场政府主导的讨债闹剧何时才能结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子君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政府代言信用社;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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