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商行,将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县、乡、村一把手亲自督导,成立专项清收组,各乡镇村庄被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县长讲话表示,要让欠款人成“过街老鼠”。(12月29日《新京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安徽临泉县农村信用社改制,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也无可厚非。但安徽临泉县村民与信用社的贷款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信用社是不良贷款的债权人,理应自己出面催贷,如果遇到欠贷不还者,应该通过法院走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当政府变成讨债公司,就让一切都变了味儿。政府的手肆意乱伸,用行政命令替代市场规则,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民事纠纷,以停发养老金、低保威胁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对欠贷的公务员“停薪、停职、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都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滥用行政职权。这是典型的权力出轨,以权代法,侵害公共利益,同时使政府公信力受损。
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具有各自不同的使命,相互独立,相互监督。“公检法联合办案”是被明令禁止的。而临泉当地的公检法却联合讨债。法院执行庭可以根据生效判决,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必须由院长签发。但临泉多名欠贷者未经法院程序被直接拘留,并没有被信用社起诉,更没有判决书。这场闹剧,不仅仅是政府权力出轨,司法机关还罔顾法纪,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最重要的是,无利不起早,有基层干部称,追缴所得贷款乡镇提留35%,村委提留5%。记者获取的一份当地政府文件也显示,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清收任务的,对各社区、居委会按照清收任务的2%奖励,超额部分按5%奖励;对包片干部及书记、主任按照清收任务的2%奖励、清收任务的1%作为工作经费。临泉县政府为何动员各级行政、司法部门为农村信用社追贷?是真的单纯为了推进信用社改制吗?信用社与政府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当地政府是不是在集中权力创收?急需严查,如有问题,必须问责严惩。
此外,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风险防范能力不强,是银行贷款粗放式经营的必然结果。截至今年9月末,该县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为11.04亿元。而此次追缴的是30年以来的不良贷款。如此大的金额,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追讨,忽然要求欠贷人本息罚金一起还。当地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水平,实在存疑,如何改善信贷环境,也值得深思。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卞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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