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扶贫工作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得知道什么山出什么果、什么水养什么鱼,不能盲目克隆(1月5日《人民日报》)
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改变贫困面貌。我国扶贫工作主要以国家宏观调控为行政手段,或下拨财政款项,或给予税收优惠,亦或直接为其指明经济发展道路,以达扶贫效果。政府主导扶贫工作,可以保持扶贫的稳定性,也可使扶贫工作更具规划性。
然而,由政府以行政手段制定扶贫政策,就容易导致政府“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结果,出现盲目跟风的扶贫措施。曾有报道,某地搞扶贫,给一不适合养羊的贫困村提供了120头母羊,结果导致“扶贫羊”成了“餐桌羊”,被村民吃了一半。如此不符合经济规律的“克隆扶贫”,不仅达不到扶贫的效果,反而为贫困村增加负担。
扶贫工作虽是国家宏观政策,但也不能由政府唱“独角戏”,扶贫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既是发展经济,就离不开市场这一媒介。贫困地区想致富,就需生产出能卖出去的东西。要想产品卖出去,就需要通过市场了解大众需求。反过来,只有迎合市场需求,产品才可能为贫困村带来收益,才可能让贫困地区脱贫。
当然,只了解市场需求离扶贫还远远不够。每个地区的地貌、气候等资源禀赋不尽相同,因此,不能盲目的跟随市场需求来决定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政府在制定扶贫政策时,应拓宽扶贫思路,因地制宜,实地考察扶贫项目,选择能够发挥地区比较优势的产业来扶持发展。
国家扶贫纵然可以进行全局的统筹规划,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若仍然将扶贫工作搞政府垄断,只会让扶贫政策走向僵化。因此,政府应该适当的放宽扶贫主体范围,将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引入扶贫的“大家庭”来,促进主体多元化,让扶贫工作更有效率。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是经济管理者与服务者。在扶贫工作中,政府也应逐渐让其回归市场,减少干预,通过引进更多扶贫主体促进竞争与互助,让扶贫工作更加灵活,摆脱“克隆扶贫”的固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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