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有一位自称大学生的读者打电话给我:“为何要对外来务工者‘赶尽杀绝’,我吃了几年盒饭也没见出事!”近半小时的电话指责,他数次“问候”了我的长辈。还有一位读者,发短信质问,“你们想过那些辛辛苦苦从农村来的人吗?他们好不容易有一个能挣钱养家的事。”在他看来,《河南商报》的报道,“把他们的活路堵死了。”(《河南商报》1月7日)
这段时间,《河南商报》持续报道“黑盒饭”,引发广泛关注,已有71家盒饭生产点被查,其中,责令整改2家,停业整顿43家,取缔6家。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被国人所诟病,对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监管不严的责怪声从未停歇,现在在媒体监督下,相关部门严厉整顿盒饭市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干净、安全的盒饭消费环境,这本是一个拍手叫好的行为,可报道的媒体反而遭到指责,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为何要对外来务工者‘赶尽杀绝’,我吃了几年盒饭也没见出事!”这位自称大学生读者的言语实在有愧于“大学生”称号,吃了几年盒饭也没见出事不代表盒饭本身没有卫生质量问题,况且,一定非得出事了才来处理吗?那时恐怕已经为时已晚了吧。“你们想过那些辛辛苦苦从农村来的人吗?他们好不容易有一个能挣钱养家的事。”这位读者的善心可以理解,那些在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工确实辛苦,我们也很同情他们,可制作黑心盒饭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倘若我们因为一时心软而通融他们的违法行为,那么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说那些制作黑心盒饭的商贩赚钱辛苦,可在如今这竞争激烈的社会,谁的钱不是辛勤工作赚来的血汗钱呢?我们花着自己合法工作所得的工资,却买来了物非所值的食品,且这食品甚至可能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使我们为此花费更多,这样不平等的交易真的不值得保护。
媒体具有舆论监督的职能。媒体监督是现代传播条件下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公民意见的媒体表达,具体来说,就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新闻媒体,采取不同方式发现并披露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不当行为,并且督促社会问题得以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河南商报》记者通过暗访“黑盒饭”制作、销售摊点,曝光“黑盒饭”肮脏的制作过程,揭露“黑盒饭”摊贩的不当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黑盒饭”生产点,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他们此次关于“黑盒饭”的报道行为是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职能的正确执行。
同时,“黑盒饭”非法经营也会对其他正当经营的餐饮店的利益带来损害,违反了市场公平原则,扰乱了正常的餐饮市场秩序。《河南商报》报道后,诸多“黑盒饭”生产点被查处,这有利于餐饮业的长期发展。然而,这样会不会断了依靠贩卖“黑盒饭”维持生计的贫困群体的活路呢?我认为,他们的“黑盒饭”生产点被查处后,他们的生活势必会受到影响,但绝不会断了他们的活路。他们可以在政府的帮助下通过从事正当合法的方式谋取生路,相比之前从事违法经营,这样更利于保障他们的生活。
总而言之,报道“黑盒饭”媒体不应该被骂。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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