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耒阳发文要求全民捐款买树,粗细与级别挂钩。“县处级干部捐一棵直径15厘米的全冠乔木(价值800元),正科级干部捐13厘米的(价值600元),副科级干部捐12厘米的(价值4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两人捐栽一棵12厘米的。”近日,有网友在湖南耒阳当地论坛发帖称“耒阳市委又发一强制性捐款红头文件”,帖子里有一张耒阳市公安局发出的《关于为创建园林城市捐款的通知》的图片。通知要求机关单位员工为创建园林城市,依照级别捐栽树木,钱从2014年12月绩效工资中扣除,统一交纳捐款。(1月10日《大河报》)
制订明确的捐款标准、下发红头文件予以推进、强扣工资、对各单位捐款情况进行通报……所有这些做法,都是“强制捐款”的典型特征。然而,当地虽然承认捐款现象存在,却宣称“从来没强捐、没摊派”、“个人和单位都是按照自愿的原则”。这倒奇了怪了,难道红头文件不具备强制性?难道强扣工资不是强加于人?哪个单位敢不遵照执行,恐怕都涉嫌“不与上级保持一致”,甚至可能被扣上“不顾大局、不听招呼”的大帽子,谁受得了?其结果只能是一级压一级,基层干部职工除了乖乖出钱,还能有什么选择?这种“被自愿”的游戏,还是少玩为好。
更吊诡的是,当地的捐款标准定得非常细致,精确到厘米,但实际上要的并非树木,而是钱。这就意味着,普通干部职工负责出钱,树木的采购等工作另有专人负责。那么,在树木的采购、运输、种植、养护等诸多环节,能做到公开透明,让所有捐赠者都能进行全程监督吗?略有常识者都知道,现如今城市绿化是个“肥差”,一不小心就容易出问题。虽然据说捐赠的资金“会通过银行打入专门的基金账户”、“这个资金将全部用于植树造林”,貌似专款专用,可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恐怕谁都不能担保资金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挪用、吃回扣甚至贪污的现象。
有些做法表面上看打着“创建园林城市”之类冠冕堂皇的幌子,其实质无非还是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领导为此挣了面子、添了政绩,苦了那些“被自愿”的普通百姓。这么多干部职工,难道没有一个家庭困难的?难道每一个人都是完全“自愿”捐款?哪怕当地政府的出发点确实是好的,也确实取得了一时的效果,其折射出的人治思维和霸道作风,对法治和公平造成的损害依然是巨大的。而克扣工资的做法,也构成了对公民合法财产权的侵害。类似的强捐行为必须立即叫停,并追究始作俑者的责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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