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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强:搂抱女同学被免职的检察官冤不冤?

发布时间: 2015-01-13 09:16:42  来源: 荆楚网  作者:高智强  进入电子报

  日前,多家媒体及网站关注了关于“江苏省镇江市反贪局副局长”宋某被举报并被曝光不雅照一事。1月9日23:50,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的官方微博上公布出了对宋某的调查处理结果,据悉,宋某系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目前已被免职,而不雅照中出现的女子系其57岁的同学。(1月12日金陵晚报)
  这几天,这位检察官在KTV 搂抱异性的不雅视频在网上传的是沸沸扬扬,批判声是不绝于耳。而涉事的检察官辩解搂抱的其同学,这样的辩解是为可笑,难道女同学就可以随便的搂抱了?
  事件出来后,涉事者所在单位处理结果挺快,公布结果也挺快。而宋某某觉得自己很冤枉,不就是一次同学聚会,酒过三巡,醉意醺醺,和“女同学”合一张影吗?为了亲近,没有照顾到坐姿,没想到带来如此的后果。
  其实在每个男人记忆里,青春年少时光中的女同学,总有几个会是难忘的,而很多男人的初恋都是出现在女同学当中。在每个男人回忆里,很多女同学都会带来纯真温馨的感受。日常与女同学保持正常的联系与沟通,这都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与女同学交往,怎么也应该有个界限,哪能部分场合的搂搂抱抱呢?这不但有违人之常理,更何况作为一名检察部门的公职人员,在作风问题上如此不够检点,如何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看看这位检察官半躺在沙发上搂抱,这么暧昧的动作,哪里是同学友谊的相拥,这不纯粹是淫秽的调情么?
  笔者注意到该检察院公布处理结果的一个细节,指出该女子的年龄为57岁,甚觉可笑。为何还要单单列出其年龄么?似乎有为涉事检察官减轻影响之嫌,这么大年龄绝对不是“小姐”,肯定是其同学。其实不管该女子什么身份,哪怕是其妻子也不能在公共场合这样赤膊露大腿的任人拍照吧?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不久,干部作风的建设没有停止,永远在路上。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作风问题,尤其是生活作风问题。希望这位检察官是因为搂抱女同学被免职的最后一个国家公务人员。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智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杨虹磊)
关键词:搂抱;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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