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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运喜:建立学籍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要求

发布时间: 2015-01-20 10:02:18  来源: 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进入电子报

  19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在教育部官方微信客户端“微言教育”上,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问题进行了解答。问答中明确,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1月20日《人民日报》)
  学生必须有学籍,就好比公民必须有国籍。学籍是什么?学籍就是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是学生享有作为某学校学生一切权益的根本前提。学籍必须全国统一,防止有人在沉箱上弄虚作假,避免一个学生拥有多个学籍,造成学籍管理上的混乱。从2009年,教育部就已经开始关注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的问题,2010年开始在全国部署,要求全国中小学生所有的学校能够为孩子们建立一个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到2013年,全国初步建成管理系统。从2013年9月1日起,全国中小学学生都拥有一个终身使用的学籍编码,实现每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终身使用,对学生进行电子身份管理。
  为学生建立学籍,从教育部门和学校来说,是为了便于加强管理,规范和统一学生信息的采集、监管,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唯一性、有效性;从学生角度而言,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包括入学、转学、升学、考试、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在内的一切合法权益。同时,学生学籍也是用人单位管理职工人事档案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为学生建立统一学籍,学生编码全国唯一,有利于建立电子学籍,方便用人单位查询,有利于社会监督学生信息。所以,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都应当为其建立或补建学籍,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总之,为学生建立学籍是学校的基本义务,是学校管理学生的必要前提,是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运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魏霭琼)
关键词:学籍管理;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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