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大一新生郑清(化名)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告上法庭,认为学校侵犯了血友症患者的平等受教育权,要求学校撤销取消其学籍的决定。但法院至今天没有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郑清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2014级大一的学生,去年9月开学报到后,当他向学校提交不参加军训与体育课的申请后,收到了学校“建议退学”的书面材料。(2月1日北京青年报)
大学生郑清患有血友病是一件十分不幸的事情。寒窗带病苦读十几年,好不容易挤进大学。作为学校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应该给予他一定的关心和帮助。再说,作为遗传性罕见病,这位学生的血友病并未影响正常的学习,也没有对其他学生产生感染的威胁,不会给社会,给他人带来损失,相反他却可以成为鼓励别的同学上进的一个动力。再说,大学是一个纯洁的地方,它的纯洁需要每一个人的社会公德,也可以说是一颗爱心来维护。而这个学校不但没给予这位有病的学生提供帮助,反而劝其退学,这对学生和学生家庭来说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这位学生在高考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没有填写血友病,向学校隐瞒了自己的病史确实是不对的,但他这样做,也是被迫无奈,也是个善意的谎言。因为他如果说出了实情,意味着自己从小的大学梦将无法实现。从这一点上来说,学校应该是完全可以原谅的。而这位学生起诉学校,想让学校撤销取消其学籍的决定,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这位学生是热爱这个学校的,是对这个学校有感情的,他不希望离开这个学校,是希望通过诉讼留在这个学校。他患病本就很可伶了,再要他退学就太不人道了。
既然阴差阳错,这位学生选择了这个学校,这个学校也接收了这位学生,那么,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想办法解决。学校如果不劝其退学,发动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帮助他解决困难,想办法让他得好的治疗,肯定会增加学校的信誉,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事实上,这位学生绝对不是社会的累赘,学校如果能给这位学生一点温暖,保障他求学的权利,通过合理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可以为社会创造价值,而且极有可能成为学校的优秀典型。
即使学校和这位学生最后达不成协议,那么,这位学生的家人既然聘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学校撤销退学决定,法院就不能选择“沉默”,而是应该尽快给予一个公正的明确的说法。因为学生耽搁不起,学校也不能为此牵扯太多的精力。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断,不管是把学生留在学校还是让其离开学校,只要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的,都会被社会接受。如果这位学生能依法留在学校,学校就应该根据这位学生的病情,对其特殊的照顾,制订一些预案等。如果法院判其退学,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点冷酷,但相信这位学生虽然会离开学校,也许他会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会得到社会更多的温暖。从这一方面来说,对于这个学生不见得是坏事。
因此,法院绝对不能“沉默”,早一点依法作出决定,无论对学生和学校都是一件好事。同时,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罕见病的宣传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漏洞,如此才能实现对罕见病患者的一视同仁,才能有理有据、公正严明地控制疾病。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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