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被曝政府采购“天价公共自行车”,安徽阜阳市政府经过调查后作出回应称,“天价”系误读,这一公共自行车系统的6488万元总采购费用中不只包括自行车,还同时包括了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此前,网曝阜阳市2014年公共自行车系统政府采购总费用为6488万元,采购自行车数量为6500辆,平均每辆自行车的采购费用约为9981.5元,近万元的“天价公共自行车”涉嫌滥用政府采购资金。由此引发了网络热议。(2月3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每每遭遇公共危机,官方通报总是能够以其权威性、全面性获得公众最广大的关注和支持。遗憾的是,近来,官方通报却渐渐沦为了个别官员“忽悠”社会大众的工具。针对阜阳“天价自行车”的热议,自律师提出质疑始,阜阳市政府一连串的回应自编自演了一部“悬疑剧”,刚开始是“嗤之以鼻”,用“采购合法合规,经得起考验”来回复,并指出律师的错误在于“偷换概念”。
然而,2月3日官方再次通报则说,“公共自行车系统并不是像家庭或个人买一辆自行车那么简单,与其他城市横向对比,阜阳的采购费用并不算高。” 显然,阜阳市政府搞错了通报的重点,公众们关心的是“多种配套设施”中的“站点控制器”、“1套后台管理系统”的单价到底是多少?所谓的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的明细是多少?为何官方通报不用清晰的数字和报表“一览无余”展示给公众?而要选择支支吾吾和煞费苦心的“云里雾里”,遮遮掩掩,如此到底是想糊弄谁?
我国2014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必须公开。
从两次官方通报来看,阜阳市政府在面对公众质疑后仍不知反省、死不认错,强调什么“阜阳的采购费用并不算高”的歪理。只能说,这充分显示出阜阳市当地对于相关规章制度“选择性执行”的随便、对于公众知情权利的漠视,更是将公众的质疑当成了一种“挑衅”,而这一切,无疑来自于权力的习惯性傲慢。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理性。事实上,对“天价自行车”的通报重点应在哪?阜阳市政府其实早该知道,那就是公开购买“天价自行车”的明细,自掀“盖头”,以更加积极、更加坦诚、更加耐心、更加实在的态度应对网民的“挑刺”,而不是一味被公众牵着鼻子。如果一味支支吾吾,对采购明细“犹抱琵琶半遮面”,非但不能答疑解惑,而且会引发更多的猜测,对政府公信力势必造成伤害。
简言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井喷、政府转型提速,这是考验政府回应质疑能力的重要时期。对政府部门来说,信息公开从来都不是冷冰冰的文字,而是实现良性互动的桥梁。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公开透明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从小从细从实公开,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用更为真诚的态度,更加真实的信息去回应关切,打消质疑。
另一方面,加大问责处罚力度,严防暗箱操作、寻租腐败,坚决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让阳光、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