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退休却身陷囹圄,妻子也一同被定罪判刑。广东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湛岳登,因受贿共计人民币459万元、港币22万元、1.6万美元,近日被阳江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据检方指控的33项受贿犯罪事实中,其中竟有30项涉及卖官,湛岳登因此收受金额高达人民币329万元,港币2万元,检方也在庭审中曾用“有求必应”一词来形容卖官的疯狂程度。
买官卖官,一个耳详能熟的词语,它是钱权交易的途径之一,也是腐败的根源之一。有专家曾言“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为害最烈”。买官卖官历来于法不容,公众深恶痛绝。然而,近年来一些想走捷径者迷信“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官运亨通”伪命题。如同广东湛江市湛岳登一样,把官帽变成了商品,明码标价,肆意买卖,虽然无论买者还是卖者都是国贼禄蠹。但此种“有求必应”的买官卖官,无疑是让制度成了“稻草人”。
对买官卖官,党和国家一直是零容忍,一再强调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但一些地方买官卖官问题仍比较严重,最大原因就是“一把手统治一切”的理念和做法,让权力成为脱缰的野马,使民主监督成为真空,使组织纪律成为摆设,在虚假的组织“考核”中,跑官买官者,披上了合法的外衣。究其一点,现有选拔用人制度存在弊端,一把手权力过大。“领头人”成了“家长”、副职成了摆设、民主成了“一言堂”。
“要想富,动干部”。被湛岳登可谓上演得淋漓尽致。据检方指控的33项受贿犯罪事实中,其中竟有30项涉及卖官。将职位金钱化,将权力商品化,践踏组织原则,卖官鬻爵,大作官帽批发生意,使县委书记摇身变为官帽公司老板。真令局外人匪夷所思。试想,在干部队伍中就这么轻易的混入了一些靠钱买来的官,官是钱卖来者,这些人就算头顶“官帽”,还能真正为群众办事吗?容笔者一猜,可能在他们的心中根本没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买官的想当官赚钱,当官的想通过卖官赚钱,心中只有票子,“堤内损失堤外补”也。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话又说回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某种意义上说,湛岳登有30项涉及卖官,还是源于“买官”者创造的非法市场,如果无买方自然就无卖方,无形之中这也纵容了大权在握心存贪念的官员“一拍即合”、纷纷崩溃。如今湛岳登身陷囹圄罪有应得,但同样不能放过推波助澜者。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据新华网报道,买官者一般为三类人:“升职型”、“平调型”、“入仕型”;卖官者何人?主要是党政一把手、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组织部长或者能为买官者提供帮助的党政干部。而在“换届选举”、主要领导“上任离任”时,买官卖官则较为集中。想想真令人不寒而栗。这样的官场政治生态,试想,买官得手者的第一追求是什么?不言而喻,在这样的状况下,“会来事”“易懂事”的官员如鱼得水,“敢担当、勇负责、能干事”的干部却屡屡不得升迁。如此,干部队伍何以清正廉洁?公信力何在?
最后,治理“买官卖官”,打破“买官卖官”的潜规则,关键不在于查处了多少贪官,而在于根本性的制度建设。做好选拔用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多听群众意见,多到实地考察;严格约束“一把手”权力,实行民主决策,适当分权、限权,杜绝“一言堂”;对“买官卖官”双追责、“零容忍”,对触碰“红线”的“财迷”和“官迷”要予以严惩,以儆效尤,不要因为制度成“稻草人”让买官卖官也疯狂反复上演。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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