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胡建兵:“干部通不过法规考试”理应暂缓提拔
发布时间:2015-06-09 11:06:07来源:荆楚网

  6月3日,陕西镇巴县组织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其中两人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据悉,考试方式采取开卷考试,80分合格。(6月8日新民网)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只有把廉政法规了然于心,才能保持自己勤政、廉政为民,更能依法依规办事。所以干部能不能通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是检验干部是不是一位合格干部的标尺。镇巴县组织的这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内容包括“党纪主要条规、政纪主要条规和国家主要廉政法规”三大类,涵盖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定。如果作为拟提拔的干部对这些规定都不清楚,那怎么能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觉遵章守纪呢?

  再说,这次考试是开卷考试,说明不需要这些干部把规定死记硬背下来,只要知道大概有什么规定,明白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就行了。然而,这两名干部竟然在开卷考试时,翻遍了书也不知道怎么答题,这就成问题了。说明在现实工作中,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甚至做错了事还不知道到底错在什么地方?这样的干部如果被提拔重用,可想后果有多可怕。

  廉政法规,是我们党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随着党和国家反腐和廉政建设的不断不断深入,每个党员干部对廉政法规的认识也要更加清晰、更加深刻、更加熟悉。这两名干部不能通过廉政法规考试,说明他们根本没把廉政法规和这次考试当一回事。平时不学习,工作中胡作非为,不把党纪国法放在心上。本次考试前,也不认真复习复习,对有关规定也不仔细地看看,对照对照,还自以为是,因而答错题也就自然而然了,因此,这样的干部是一个不合格的干部。

  这两位干部没通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只能说明他们平时不注重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更没有用廉政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因此,对于这两位不合格的干部不能只被暂缓提拔任用,而且应该不予任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